“两部门:因从业感染新冠肺炎,符合条件者应评为烈士”
17日,退伍军人事务部消息,退伍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实务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遇难者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妥善实施疫情防控遇难者烈士褒扬工作,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者评定为烈士(参见
通知指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接触被检查病例和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和新冠转移肺炎患者任务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因感染新冠肺炎殉职。
根据通知,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地方人员按《烈士表彰条例》的规定评定,各地统一组织赴湖北省医疗救援人员遇难的,由派遣人员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评定。 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军队人员和军队聘用的社会人员,由军队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批准。
另外,有关部门要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构(领导小组、指挥部)保持密切信息沟通,一对一全流程指导做好申报工作。 必须简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效率,及时进行评定批准; 创新方法,完全利用新闻技术手段,在保证事业顺利开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聚集感染的风险。
通知指出,要切实执行抚恤优惠政策,及时发放烈士褒扬金和抚恤金,积极开展慰问、挂牌等活动,妥善处理烈士遗属的实际困难。 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现实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开展扶贫优惠工作,对疫情较严重的地区,要随时掌握烈士遗属的身体、心理动态、面临的困难等情况,对比开展心理疏导,提供精准服务。
各地深入挖掘整理烈士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事迹,扎实讲述英烈故事,大力弘扬不怕牺牲、勇敢奉献的烈士精神,为抗击疫情逆行英雄致敬,为战胜疫情凝聚精神,向全社会致敬。
以下是为了通知原文。
退伍军人事务部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事务部
关于新冠赞扬肺炎疫情防控遇难者烈士工作的通知
退伍军人部发〔〕6号[/s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伍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伍军人事务局、各战区、各军兵种、军委机关各部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警部队政治实务部)局、处) :
在坚决战胜新冠抗击肺炎疫情作战的情况下,军民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放下个人安危,果敢行动,英勇奋战在防控第一线,部分同志不幸牺牲。 为了使妥善防控疫情牺牲者的烈士对事业表示赞赏,兹通知如下几个事项。
一、正确掌握烈士评定(批准)范围。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接触被检测病例或确诊病例,负责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和新冠肺炎患者转运任务等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因感染新冠肺炎殉职或其他
二、及时申报受理审查。 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妥善做好烈士评定批准申请和审查受理等工作。 地方人员按《烈士表彰条例》的规定评定,其中各地统一组织派往湖北省的医疗救援人员死亡的,由派遣人员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评定。 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军队人员和军队聘用的社会人员由军队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批准。 与新冠防控肺炎疫情联防工作体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保持密切信息表达,第一时间掌握遇难者情况,一对一全程指导所在单位开展申报工作。 简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效率,第一时间受理调查核实,及时向有审批权限的单位申请评定审批,并按要求做好烈士评定审批备案工作; 创新实务方法,完全利用新闻技术手段,采取网上办公、视频会议等形式,在保障实务顺利开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聚集感染的风险。
三、全面实行扶贫优惠。 对烈士和经考核认定批准的,各地要切实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抚恤优惠政策,先行垫付烈士奖金,及时发放抚恤金,积极开展慰问和挂名表等活动,妥善处理烈士遗属的实际困难,切实加强烈士遗属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扶贫工作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现实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对疫情较严重的地区,要随时了解烈士遗属的身体状况、心理动态、面临困难等,对比开展心理疏导,提供精准服务。
四、大力传播烈士事迹。 深入挖掘整理烈士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广播、电视、网络等文芳阁渠道的作用,扎实讲述英烈故事,歌颂抗击疫情大战胜利期间的英烈赞歌,大力弘扬不怕牺牲、勇敢奉献的烈士精神 要激励以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为代表的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敢战斗,勇敢面对,勇于奉献
业务中遇到的重大难题要及时上报。
退伍军人事务部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事业部
年2月16日
免责声明:洞察目录网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工作人员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