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
本社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罗莎)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24日下午分组审议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与会者普遍表示,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十分必要,要加强对侵害英雄烈士行为的处罚力度。
以立法的形式保护英雄烈士,回应社会关注,反击丑化英雄烈士的恶劣行为,具有现实的对比性和长远的意义。 李世明委员说。
唐世礼委员表示,要加强对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加大对歪曲、丑化、轻蔑、中伤、否定英雄烈士行为的处罚和打击力度。
英雄烈士保护法建议加强对网络新闻的监督管理。 刘振起委员表示,对于抹杀诋毁英雄烈士的言论,不仅发布新闻者,发布新闻的网站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加强网站对新闻平台文案的监管责任。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贾春梅建议,电影创作、信息出版应当规定英雄烈士的名誉不可侵犯。 信息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加强各类节目的正面诱惑,营造全社会尊重烈士的氛围。
根据烈士保护法草案,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被侵害英雄烈士的近亲属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被侵害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对这些侵害行为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对此,许多与会者主张应进一步扩大诉讼主体的范围,更好地维护英烈的尊严。
个人认为应该允许社区、公民提起这种公益诉讼的权利。 王明雯委员说。
许多与会者还建议进一步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制定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健全性的具体标准,并确定规定定期检查其健全性的具体要求。 另外,参加者也有建议,要确认英雄烈士的事迹被写入教材。
与会者还就英雄烈士的定义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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