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规范性文件 打击虐待遗弃老人等不孝行为”
发行了许多规范性文件,以打击虐待老人等不孝行为
刚柔并济修理子女不孝
●在我国,赡养老人既是孩子的道德责任,也是孩子的法律责任。 一点点的孩子抛弃老人的背景,反映了道德调整的失败。 此时,法律应当立即补充,对遗弃老人的行为进行制裁、惩戒
●近年来,江西、贵州、河南、陕西等地发行了规范文件,治理虐待老人等不孝行为
●处理儿童遗弃老人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法、社会救助法、老年监护法等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体系,为保障老年人权益提供系统化的支持。 另外,国家也需要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水平,消除他们养老的顾虑
□本报记者陈磊
陕西省旬阳县发布《关于依法取缔不孝违法行为的通知》后,有关儿童遗弃老人的话题持续引起社会关注。
法制日报记者整理了公开新闻,发现与儿童遗弃老人的行为相比,近年来发表了多起案件,遗弃情况严重者被判处相应徒刑。
另外,近年来,江西、贵州、河南、陕西等地发行了规范文件,治理了虐待老人等违法行为。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在我国,赡养老人是儿童的道德责任,也是儿童的法律责任。 一点点的孩子抛弃老人的背景,反映了道德调整的失败。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立即补充,对遗弃老人的行为进行制裁、惩戒。
专家认为,处理儿童遗弃老人问题必须更加完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体系。 例如,需要尽快制定养老保险法、社会救助法、老年监护法等,为保障老年人权益提供系统化的支持,另外,国家也需要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水平,消除养老的顾虑。
遗弃老人时发生的
基于法的惩戒效果甚微
最近,陕西省旬阳县发布了《关于依法打击不孝违法行为的通知》,对儿童对父母和老人进行歧视、侮辱、辱骂、伤害甚至虐待、遗弃等严重不良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了管理,共6种情况。
法制日报的记者根据公开新闻进行整理,因遗弃老人而承担法律责任的例子屡见不鲜。
例如,今年6月底,安徽省岳西县公安局对当地居民刘某给予行政拘留4天的处罚。 因为他抛弃了因为年龄大而生活无法自理的母亲。
6月16日,刘某开车带母亲从岳西县城回到老家红旗村,路过红旗村村委会时,请求村委会成员协助,试图与几个姐妹合作处理赡养母亲的事情。
但是在事件还没有处理的时候,刘先生把母亲丢在村委会一个人离开了。 刘先生的母亲年老体弱失禁,由相关部门设立在养老中心。
警方通过电话告知其法律结果,刘先生次日回家,警方依法传唤,刘先生供认在案发后遗弃了母亲。
由于刘某的行为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岳西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了行政拘留4天的处罚。
同样在6月,山东省日照市一名男子因犯遗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袁某共培养了三男三女。 年3月,袁某跌倒受伤后瘫痪,由次子和三子轮流赡养。 同年8月,长子辛某明开始照顾母亲,他的方法是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母亲关在家里。
袁在长子家住了20多天后,出现了寄生虫,亲属发现后报警。 老人被送到卫生院诊治。 随后,辛某明向公安机关自首。 同年10月,袁某出院后去世。
6月,日照市岚山地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辛某明因年老患病,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母亲未尽合理照顾义务,导致母亲病情恶化,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判处辛某明遗弃罪,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7月22日上午,《法制日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遗弃老人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共检索到203份判决书,其中刑事案件判决书2份。
天津财经大学中国近现代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侯欣一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从法律层面提醒,现实生活中因遗弃老人而受到处罚的人不多,但这些例子也表明,严惩触犯刑法的行为起到了警告作用。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王运慧表示,虽然实际上老人遗弃现象时有发生,但并不能证明这种现象比较普遍,毕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
王运慧对《法制日报》记者说,遗弃老人之所以引起社会关注,一方面是因为在老龄化的背景下,赡养老人成为了显性问题。 另一方面,这也是老年人突破害怕诉讼的心理,敢于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结果。
基于道德风险法的候补
发表许多文章来治理不孝
旬阳县发表的《关于依法取缔不孝违法行为的通知》中,许多法律条文被援引为法律依据。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条第三款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虐待家属、遗弃被扶养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从虐待、遗弃老人的行政责任方面作出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承担赡养义务拒绝赡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从虐待、遗弃老人的刑事责任方面作出规定。
旬阳县有关部门在实践中发现,与不孝行为相比,道德评议有些松懈,劝说教育无济于事,行政措施不力。 特别是今年上半年以来,旬阳县发生了20多起不孝事件。
一点孩子不积极履行赡养人的义务,导致一点老年人生活困难,住房不安全,损害社会风气,严重影响全县脱贫攻坚的顺利推进。 旬阳县有关部门。
7月17日,旬阳县发布了《关于依法取缔不孝违法行为的通知》。
其实,发出同样通知的不仅仅是五旬节县。 《法制日报》记者观察到,江西、贵州、河南、陕西等地发表规范文件,治理虐待老人等不孝行为。
年4月,江西省缓刑县发布《关于依法管理不孝行为实务的公告》,开展专项行动,治理不赡养老人等行为。 公告称,确定虐待和遗弃老人将受到治安处罚。 情节恶劣的,面临刑事处罚。
同月,贵州省习水县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不赡养老人等虐待遗弃家庭行为的通知》。 据此,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办理、审理、结审,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严格重新解决。
年11月,河南省桀川县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虐待遗弃老人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 据此,对虐待被扶养人、有赡养义务拒绝赡养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据悉,情节恶劣、涉嫌虐待罪、遗弃罪等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江西省丰城市、瑞金市、宜春市袁州区、贵州省三穗县、余庆县等也发出了同样的通告。
侯欣一认为,这些地区出台了这样的政策,证明了这一现象在当地还很普遍。 而且,如果注意这些地区,就会发现可能处于比较贫困的地区,也就是养老问题严重的地区。
侯欣一表示,这一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扶贫攻坚工作的开展,另外,随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老年人养老应以居家为基础,国家越来越强调子女应在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上承担家庭赡养责任。
王运慧认为,赡养老人是每个人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在以前流传的观念中,道德义务越来越突出,但在道德调整失灵的时候,法律必须及时补办,并依法出台规范文件,打击不孝行为
发扬孝德培养家风
/ s2/ ]完整的养老法律体系
实践中,各地法院已判决多起遗弃案件,不少被告人犯有遗弃罪负有刑事责任,但为什么不能禁止遗弃老人现象的发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遗弃老人是应受道德谴责和法律惩罚的行为,但由于涉及家庭亲情,老人不愿追究孩子的法律责任,有时法律难以介入。
在支振锋看来,现代社会赡养老人的价格一直在上升,医疗费和赡养支出都大幅增加。 特别是在农村,青壮年出去打工、求生活、求活路,客观上也使得赡养父母变得更加困难。
王运慧认为,这也与我们的法律规定和道德建设有关。 另一方面,目前制定的旧法律法规大多缺乏可操作性和具体性。 另一方面,道德构建没有相应的跟进,尤其是缺乏家风培养和孝德行为规范。
以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为例,其中多为灵活条款和事后救济,可操作性和前置性不强。 其中规定‘ 赡养条款缺乏具体的惩戒措施,如赡养老人的义务缺乏准确的事前条款,老人被遗弃后产生的法律后果只是赡养义务人受到了惩罚,老人以前的赡养过程没有得到法律的比较有效的保护,而且赡养义务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监督措施,因此,子女 王运慧说。
对于如何从根本上处理这类问题,支振锋提出了建议,一方面要依法打击遗弃老人行为; 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国家和家庭承担养老责任。
支振锋这样说道。 在现代社会,养老是孩子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也是国家的责任和法律义务。 只有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提高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医疗可得性,采取综合措施,才能彻底处理问题。
王运慧认为,要比较有效地处理老年人遗弃问题,就有必要将老年人赡养问题法治化。 首先,要进一步健全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除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外,还要尽快制定养老保险法、社会救助法、老年监护法等,形成相互扶持的养老法体系,并加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前置性,有助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具体执行和防患于未然。
王运慧认为,其次要保证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法规的比较有效适用,每一具体案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泥不形,让老年人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法律温度。 让违法者蒙羞,法律当然会受到制裁。
最后,法律的实施必须与社会制度联系起来。 赡养老人问题与公民征信系统挂钩,可以与公务员德操考核晋升工作接轨,并行公司员工对社会责任的考核等多种措施,形成制度配合,促进全民遵守养老法律法规。 王运慧说。
王运慧还补充说,要以法治的刚性和道德的灵活性,大力推进尊老、爱老、养老的社会风气,使每个人都牢牢记住谨身之用,掌握养父母的基本人品。
原标题: 发行了许多规范性文件,打击虐待遗弃老人等不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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