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董事长违规报销360元差旅费被约谈 公开检讨:深感惭愧”
1月7日,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通报称,2家省属国有企业广告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改善解决情况。 其中,云南广电互联网集团有限企业总部违规3笔同城接待费用2290元,违规1笔差旅费360元,集团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与东、副总经理田文、原副总经理杨桂红签订合同,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何敏、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杨少华讲话。
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向东。
据通报,2019年11月20日,云南广电互联网集团党委自行曝光,曝光家庭丑闻,自行曝光十届省委第八轮巡视中发现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问题。
其中,从年12月至年2月,云南广电互联网集团企业总部违规报销3起同城接待费用2290元,1起差旅费360元,违规费用全部收取。 对集团企业党委书记、理事长和东、副社长田文、原副社长杨桂红进行了集体商谈,向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何敏、财务管理中心社长杨少华询问勉谈话的说明责任。
另外,从年到年,云南广电互联网集团企业玉溪分企业分13批违规采购的饮料已经用于接待,无领先记录的3.85万元饮料费由相关人员承担,费用全部收取。 当时对玉溪分企业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杰峰党内给予了严厉的警告处分,并赋予玉溪分企业副总经理赵祥戒勉谈话说明责任。
另外,年1月云南广电互联网集团企业红河分企业发生的招待费为5.72万元,红河分企业已进行清理核对,按项目按规定补办不足的相关手续资料。 经核实,红河分企业年1月违规超标准清算费用为3020元,违规费用已经征收。 授予当时给予红河分企业党委书记、总经理张世祥党内警告处分的红河分企业副总经理易良云,红河分企业财务负责人李敏责备勉谈话的解释责任。
政道君发现,上述360元违规清算的差旅费来源于云南广电互联网集团企业党委书记和东东。 在朝东商讨中,2019年11月20日,云南广电互联网集团企业党委以大刀阔斧的决心和勇气,亲自曝光省委第八轮巡视中发现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问题,彰显自身羞耻,指名道姓主动对外曝光,违规接待、购买酒、违规购买。 作为集团企业党委第一领导,深刻认识到不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对本人纪律规定学习不够深入,纪律规则曲折,遵纪守法意识不强,执行不严格,影响了组织形象,深感惭愧。 认真反思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深入挖掘问题根源,坚决改进落实。
政道君发现,自去年11月以来,云南省多家省属国有公司就公司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问题自暴自弃。 除上述云南广电互联网集团、云南出版集团外,还有云天化集团、云南贵金属集团、云南省设计院集团、云南煤化工集团、云南工投集团、云锡控股企业等。
自我暴露的问题包括报销违章、违章配备公务用车录用、违章办理搬家宴会、违章乘坐飞机头等舱和公务舱、违章组织持私人护照出境考察、违章发放加油补贴等
云南省纪委监委表示,省直属单位连续曝光家丑、自行纠错、点名各环节员工,形成的威慑效果无疑是巨大的。 以自取其辱、肃清秦国荣耀下毒为契机,痛切思考、坚决改进,不仅是自身明确存在问题,也是积极欢迎舆论监督。 这种自暴自弃、厌恶医生、明目张胆丑态毕露的态度值得肯定和赞扬。 明确问题,不回避,不掩饰,不爱惜羽毛,不顾左右,他毅然决然地面对,走上了处理问题的正确道路,为处理这些作风上的顽疾迈出了一大步。
资料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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