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
3月1日,人民日报第三版发布了与轩理签署的评论复印件《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 文案介绍,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宪法部分文案编撰修改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站在健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推进国家执政体系和执政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再次提出了党的领导、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国家 这些进行了地方立法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设计的重大修订案,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以下是原文:
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具有根本性、全球性、稳定性、长时间性。 这样的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变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政策决定》提出,要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反复民主集中制,逐一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健全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战术措施。
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的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迅速发展,不断完整而迅速地发展。 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宪法部分文案编撰修改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站在健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推进国家执政体系和执政能力现代化的高度,重新建立了党的领导、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宪法宣誓制度 这些重大的修改方案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顶级设计和制度安排。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载于宪法总则,为反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障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 宪法总纲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是关于我国性质的规定,是我国的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们党领导的人民进行社会革命创造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最根本的制度。 这个制度是我们党团结人民经过28年的浴血奋斗,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最终建立起来的。 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进行改革开放的新的伟大革命不断巩固和迅速发展。 在这些伟大的历史变革中,中国人民得出的最基本的结论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在今天的中国,在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 明确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是我国宪法题中应有的义。 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明确了党的领导地位,这次宪法撰改《建议》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充实为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的条文,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内在的统一性,也深刻揭示了我们党的领导的重要意义
历史深刻启示着未来: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民族复兴必然会变成空思维。 只有中国共产党多次为公立党,为人民执政,每个人都可以制定发扬民主、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 党的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辖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术部署,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在新的征程上,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从根本上牢牢把握党的领导和党的方向盘。 适应新时期党和国家快速发展的新要求,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从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明确党在国家的领导地位,党总结全局,协调各方面的领导核心地位, 在国家运行机制和各项制度上具有更强的制度约束力和更高的法律效力,有利于将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行业,实现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政治行动一致,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二、对国家主席的任职规定进行调整,是健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制度安排
《提案》提出,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不得连续超过两届,撰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这是党中央在全面总结党和国家长期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新时期重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术高度发展提出的健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重要措施,重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重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对于宪法在新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执政体系和执政能力现代化中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人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是我们党在漫长的执政实践中逐渐探索的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 国家主席制度是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党的规章和宪法相关规定来看,1982年党的第十二次党代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规约》和随后历次修订的党的规章,对党的中央委员会每五年规定一次,对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得连续任职超过两次 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第九十三条第四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各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任期相同,不得连续超过两届。 对国家主席的任职规定进行撰改,有助于保持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体制的一致性,在宪法上贯彻和体现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
对国家主席的任职规定进行编撰,是着眼于健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进行宪法上的制度安排。 这种编撰不意味着改变党和国家领导干部的退休年龄制,也不意味着领导干部的职务终身制。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干部退休制度已经确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从1982年十二大党章到十九大党章,都有确定规定,无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民主选举产生的还是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可以变更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担任职工干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辞职,辞职。 的总书记、党的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一致,是符合我国国情、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设计,是保证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人三位一体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反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有利于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有利于多次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特征和制度特征的重要体现
三、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为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议》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增加了监察委员会一节,对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名称、人员组成、任期届满、领导体制和实务机构等作出了规定,为监察委员会的组织体系的建立、职能职责的履行、相关权限的建立、合作约束机制的加强等提供了根本依据 这一重要修改,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健全的重要部署,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战术决策,展现了我们党一贯推进社会革命、进行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决心。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监察体系而创制的动向。 党的十八届党代会以来,党中央从全面严厉的党内治理出发,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纳入改革全面深化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改革和试点事业,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 《建议》将改革实践成果凝聚和上升于宪法规定,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充分的法理学支持。 目前党内监督已经实现了全面覆盖,但行政监察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范围太窄。 这就要求建立适应形势快速发展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务员监察的全面覆盖,真正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牢笼里,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为人民谋利益。 《建议》增加监察委员会一节作出相关规定,体现了党的主张为国家意志、使国家监察体制为宪法所依据、监察法为宪法来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监察机关进入国家机关的法律地位,是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迅速发展的重要制度设计。 当前,反腐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要坚如磐石。 整合行政监察、反腐、检察机关打击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职务犯罪预防等实务力量,组成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与该党纪律检查机关共同办事,致使监察覆盖范围过窄、反腐力度分散、纪法衔接不畅 完善党领导反腐工作的体制机制,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所有公务员的监察覆盖。 依法制定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力和调查手段,以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将进一步推进反腐事业的规范化法治化,更大程度上增强反腐斗争的信心和信任,确保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四是增加了设区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条款,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主义立法体制
《建议》提出,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以不同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为前提,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这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从国家根本法的层面扩大了地方立法的主体和权限范围,是完善的社会主义立法体制的重要措施,是我国地方立法实践的探索和成功经验的凝聚升华和宪法确认。 地方性法规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立法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特色鲜明的制度保障。 年3月15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新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以地方立法权,使我国享有地方立法权的主体除原有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9个大市外,还增加了273个市、自治州。 此次《建议》通过将区市立法权进一步提升到国家根本法的高度,权威确认,大力推进地方因地制宜地利用立法手段处理当地具体问题,使社会主义法治触角更加敏锐,充分发挥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
此外,《建议》还根据新时期重叠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新实践,在制度层面对宪法进行了其他适当的编撰改革。 例如,增加国家工作人员的任职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公开举行宪法宣誓条款。 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宪法宣誓制度具体化为宪法条文,有助于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强化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督促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提高宪法意识,培养宪法信仰,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维护宪法。 例如,宪法序言部分把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广泛爱国统一战线的表述,变成了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 改写为包括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在内的广泛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完善统一战线制度,最大限度地激发一切积极因素,有利于海内外中华民族儿女齐心、志同道合、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 例如,国务院在行使以下职权中把第八项指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实务改为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实务改为指导和管理,从制度层面结合国家监察体制,既保持了我国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度,又取得了迅速发展和时代迅速发展。
(原题《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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