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实施“史上最严”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我司武汉3月15日电(记者廖君、李思远) )禁止教育机构面向小学生举办竞赛,建立民办教育机构收钱专用存款账户监管制度,公办教师在教育机构任教一票否决() … … 新的《武汉市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将于15日起正式施行。 与以往相比,《办法》确定了民办培训机构的内涵、管理体制和各组织活动的要求,并对比部分行为列举了处罚措施,可以说是史上最严厉的。
与以往给学生带来沉重负担的奥运会相比,《办法》确定,民办培训机构不得面向社会举办或承办以小学生为对象的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相关的竞赛活动和考试、测试活动。 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机构内部举办的竞赛、考试、测试结果提供给本市中小学。 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施行后仍有上述行为的,教育部将责令限期改正并警告。 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0000以下罚款。
根据《办法》,民办培训机构应当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退费制度,并在培训对象交费前充分告知。 市教育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民办教育机构收钱专用存款账户的监管制度,维护教育对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办法》还要求民办教育机构教师规定确定规定,不得聘用不具备相应资格的教师或者管理者,违者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民办培训机构不得聘用公立中小学、公立幼儿园的在职教师,不得为公立中小学、公立幼儿园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指导提供场所条件。
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教育部门启动公立学校教师负面名单,涉及有偿补课、体罚、侮辱学生的老师,评分在先,岗位晋升时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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