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有贼?陕北千亿矿权案卷宗被盗2年至今无下落”
陕北矿业权事件再起骚动。 最近,崔永元告诉微博‘ 先下判决后,卷宗被盗两年仍下落不明。 52岁的赵发琦说要用于诉讼12年,叹了口气联系了@相关部门。 这条微博很快就引起了舆论的关注。
赵发琦是榆林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凯奇莱)的法定代表人,凯奇莱和西安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院)以下西勘院)的纠纷案,由于事情涉及千亿矿业权的归属,被舆论称为陕北千亿矿业权案。
一年前的年12月,中央经济实务会议闭幕的第二天,千亿矿业权案件作出判决。 据媒体报道,维权12年的民营企业凯基莱终于胜诉,被视为中央依法治国民营公司产权的标志性事件。 这件事发生后,有司马上宣布了三大产权案件,舆论普遍给予了赞扬。
年12月初,据央视报道,千亿矿业权案件在陕西省高院落实近1年,无进展。
许多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在判决出来的前一年11月下旬,该案二审所有卷宗从未重复丢失,案件地点为审理该案的相关机构。 在丢失的20多天前,赵发琦实名通报陕西主要领导人介入此案,指责此前有上司无谓的审判。
记者从多位相关人士那里获悉,审理机关发现卷宗丢失后,多位人员都在寻找,发现案件时被监控为黑屏,并立即分阶段向医院主要负责人报告。 但是,在过去两年中,有关机构没有就此事进行通报,也没有进行内部调查,没有对任何人进行调查,答卷至今下落不明。
另外,媒体还表示,陕西省政府向审理机关发送了密函,表明其与此案有关。 记者确认,此次干预实际上是陕西省政府应邀致函的。
记者要求有关部门就此事予以证明,但没有具体答复。
为了陕北菠萝井田矿业权的归属,凯基莱与西勘院合作探查纠纷案,并于年第二次上诉。
一个周末,发现千亿矿业权案件二审的所有卷宗突然在法官办公室丢失。 民一庭下星期一被发现,安排了许多人参加搜索,但最终没有结果。 期间,相关人员详细观看了监控录像,但事发时监控录像为黑屏。
碰巧的是,在丢失的20天前,千亿矿业权案件当事人凯基莱法定代表人赵发琦在网上实名通报了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等参与了案件。 在该案漫长的司法历史中,其中十年在二审(两次),但根据法定审理期限,二审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 赵发琦表示,在不增加证据或增加诉讼方的情况下,超过38倍的情况极为罕见。
事实上,这场持续了12年的纷争起因于一纸2000多字的合同。 2003年,凯基莱与西勘院签署调查协议,凯基莱在明确菠萝井田煤炭储量为15.6亿吨后,西勘院在未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与2006年为香港益业(全称香港益业投资)集团)有限企业)同为目标
据媒体报道,香港益业系女商人刘娟实际控制住了。 因此,千亿矿业权事件一般表现为男女战争,即赵发琦与刘娟之间的纠纷。
据媒体报道,现年58岁的刘娟,形象良好,17岁进入文工团,19岁进入陕西省农业机械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2岁时进入陕西电视大学中文科学习3年,之后进入深圳经济贸易大学涉外经济法律系。 1990年毕业后,在政府工作了两年成为打字员。 去香港建立香港的利益业。
刘娟和香港益业的强势插入,使一切变得很多杂七杂八。 为此,凯基莱于2006年在陕西省高院起诉西勘院违约并得到受理。 同年11月,陕西省高院判决双方合同合法有效,继续履行。
之后,西勘院向最高院上诉。 在审理过程中,2008年5月4日,陕西省政府向最高院发送了密信,《中国青年报》于同年8月2日报道“公信被发至最高法,谁介入司法”,揭露了密信的事情。
2009年2月12日,政协委员侯欣一、叶向真等致函最高院,称密书事件历史罕见,希望公开密书副本,杜绝非法干预行为。 凯雷茨方面于3月致函最高院希望其公开密函。 但是,都没有回应。
密书上有那些文案,其实在过去的十年里,外界完全不知道。
这种秘书官的曝光,引起了舆论的骚动,认为这是建国以来罕见的司法干预行为。 中央电视台在年的相关报道中,首次曝光了密函文案,揭开了背后鲜为人知的秘密。
本密书开头写道,现根据最高院民二庭与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座谈时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和我省意见报告如下。 密书首先谴责陕西省高院的引用文件不正确,并告知如果最高院得以维持,将会产生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在密书下,最高院在受理3年、开庭2次(各3小时)后的2009年11月,将此案作为事实不明发回陕西省高院重审。
年11月19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撤销65号文件,称媒体报道产生负面影响,应省级相关部门要求撤销。 65日的文件,本案除了那2000多字的协议外,是最核心的证据。
据报道,该事件的被告西勘院也解决了多人。
赵发琦于去年8月19日被榆林市公安局逮捕,在看守所停留133天后,经取保候审被释放,无罪。 在此期间,凯基莱方面就吊销营业执照等提起了行政诉讼,并恢复了年度营业执照。 赵发琦据此走过四级法院,也被认为是经历过民、刑、行三种诉讼的大热者。
发回重审后,陕西省高院于去年3月30日作出判决,称原告凯基莱和被告西勘院被恶意贯彻,违反第21次会议记录,合同无效,彻底改变了本院迄今为止的首次一审判决。
陕西省2003年10月22日第21次会议纪要的重要含义是,对于煤炭资源相关的采矿权,已经登记在民事主体下的采矿权人,一律代表省政府进行勘探,采矿权人无权处置矿业权,如何处置由省政府统一安排
在地方,什么法律很大? 领导的说法最大。 所谓纪要,用领导人的话说,这个纪要,等于以政府为市场主体,在租赁上留下了巨大的空之间。 中国政法大学的马怀德教授这样评论道。
在陕西省高院第二次一审认定合同无效后,凯基莱提出上诉。 一开始,这个事件分为民二庭,后来改为民一庭。 在此期间,每年6月25日和每年1月12日分别召开两次法庭,共计8个小时。
根据记者获得的证据,在审理过程中,陕西方面多次介入,但年底,最高院作出(民一终字第81号判决,认定景麒雷和西勘院的合同有效,并继续履行。
由于这一判决是在中央经济实务会议的第二天作出的,因此被舆论解释为保护民营公司房屋的信号。
当时,赵发琦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这么多年的诉讼中,核心问题是合同精神。 一个社会的正常秩序,需要契约精神。 我所理解的全面依法治国,就是使法律、规章成为常态。 但是,要判定12年内2000字以上的协议有效是很不可思议的。
年初,白岩松在央视信息周刊节目中表示,历时12年争夺的合同能否有效执行,还需要看陕西省政府的表现。
然后12月1日,中央电视台再次报道如下。 “陕西商人赵发琦为了恢复千亿矿业权长达12年的胜诉之路,总是无形的手参与司法。 现在,又一年的时间快过去了,胜诉的他从地方政府手中夺回了矿业权吗?
节目随后回应称,西安地方检察院作为合同纠纷的另一方当事人,在最高法认定合同合法有效、继续履行后,仍拒绝执行。 他(赵发琦)已经向地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至今仍无结果。
答案分为正副卷。 正卷是开庭的这些文件,当事双方都能看到。 副卷包括内部的小批准、合议记录等。 包括年开庭的所有资料在内,这些东西共同构成了81号判决的根据。 知情同意书。
据悉,卷宗丢失后,民一庭分阶段向医院第一领导报告了此事。 但此后,有关机关未向公安部门通报,也未组织内部调查。 到今天为止,我没有因为这件事接受任何调查。
原标题:陕北千亿矿业权文书卷宗在审理机关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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