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大数据杀熟"侵犯客户权益 背离公平大体上”
据中国之声《信息与新闻摘要》报道,中国客户协会结合春节节日的优势,进行了一系列费用提示,今日关注大数据杀熟。
一位顾客报告说,他在网上购买电影票或预订酒店时被平台和电子商务业者杀害。
于先生:这几年,我只用这个应用程序买电影票。 成为这个应用软件的最高级会员有几年了。 光这些我妈妈就买过一两次。 妈妈30.9元,我34.9元。 我的老会员还贵4元。
刘先生:我和同事一起出差,各自订票。 我发现我经常用的比她不经常在网上预约要贵,大概贵了20、30元。
中国传媒大学大数据挖掘社会计算实验室主任沈浩表示,在以前流传于市场的客户中,最忠实的客户是被动客户,作为公司的内部模式,监管确实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沈浩:大数据可以找出你应该卖最好还是卖最低。 这可以用数据表示,但应该卖高价还是卖低价是商家的价值观,是非法或不道德的行为。
中消协认为,这种杀伐式的销售方式不仅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隐私权等正当权益,也严重背离了市场经济的公平。
中消协法律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我们必须反对和禁止利用数据收集顾客新闻,然后总是损害顾客权益的做法。 特别是对这种不公平的价格歧视、价格欺诈的做法,相关政府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严厉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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