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打击制售假劣肥料行为 严查价钱欺诈等行为”
中新网3月12日电据发改委网站报道,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2019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实施通知》(以下称《通知》),是制售假冒肥料的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加强原料供应保障,稳定化肥生产。 要加强组织协调,保障化肥生产所需的天然气、原料块煤的稳定供应,着力提高公司的开工率。 为了区别应对措施,确保企业实施政策,精确控制,必须统一调整煤炭控制支出与煤炭制化肥生产的关系,努力增加春耕前化肥产量。
加强化肥运输,促进产销区域平衡。 要妥善组织和配置运力,优先保障氮肥、磷肥、钾肥等主产地化肥的运输需求。 支持化肥生产所需的煤炭、磷矿石等原材料运输,进口港口的化肥也要及时疏导。
《通知》还要求加强进出口和储备的调节,保障国内市场的供应。 为了优先保障春耕用肥的需求,必须根据国内化肥市场供需不足的情况,事先制定品种配制方案,组织进口。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化肥储存任务,春耕一到就必须马上开始销售,努力满足肥旺季节的需要。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加强对源头至地头全链条的监管,结合农资制售假春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肥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贯彻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加强农化技术服务,推进化肥施用减量增效。 结合化肥采用量零增长行动的实施,研究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的完整模式,提倡环保、高效、施用新型肥料,进一步宣传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施肥效率,降低施肥价格。
《通知》强调,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和粮食,保障春耕期化肥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关系到全年农业生产。 有关方面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化肥市场供需和价格形势的监测分析和新闻发布,及时发现市场运营中的潜在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采取对比性措施,促进化肥市场的顺利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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