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长时间圈占土地的开发区将被降撤”
据社电报道,国土资源部近日通报称,国家级开发区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长期占用土地,开发程度低的将降级甚至取消。
我国目前有483个国家级土地开发区
21日,据国土资源部报道,年国土资源部开展全国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更新评价483个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情况。 据评估,483个国家级开发区批准范围内土地总面积4788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建设用地面积的1.2%,平均单一开发区面积9.9平方公里。 其中,东部地区236个,中部地区99个,西部地区106个,东北地区42个。
截至年底,483个国家级开发区累计工业(物流)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1.7万亿元。 实现工业(物流)公司总收入22.5万亿元,开发区二、三产业税收总额2.4万亿元,工业)物流)公司税收总额1.1万亿元; 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总收入9.9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税收总额0.5万亿元。 国家开发区整体经济社会效益巨大,逐步发挥着经济快速发展、产业集聚的承担者和平台作用。 产业用地比例略有下降,开始出现用地结构综合化的趋势。 土地利用强度稳步提高,土地投入产出效益和税收明显增加。
一些开发区尚未开发大面积土地
分区域评价表明,东部地区开发区集约利用总体水平最高,用地效益和增幅明显优于其他地区。 中部地区开发区的土地利用强度较高,但投入产出效果不尽如人意。 西部地区开发区土地利用度略有下降,产业用地比例和利用强度较低。 东北地区开发区土地利用程度高,但利用强度和用地效益低,投入产出效益呈下降趋势。 国家级开发区土地开发状况不均衡,在部分开发区批准范围内土地已经不能使用,部分开发区批准设立多年后仍有大面积土地未开发。
国土资源部发布通报称,将加强空之间的管制,严格开发边界管理。 支持土地利用效率高、土地节约集约评价成果排名靠前的开发区扩建区、统筹区。 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算。 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退出机制。 对评价结果较好的开发区优先扩建、升级,对评价结果不理想的开发区发出警告,限期改进; 对不着力改善,特别是长期占用土地、开发程度低的开发区,应当减少面积,或者降级、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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