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贫困人口大病报销提高至90%”
23日,卫健委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健康保障,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贫困家庭的可接受范围内,大病、重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左右,明显减轻了贫困人口的看病经济负担。
据卫生部门统计,大多数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的医疗费在10万元以下。 那么,大病补助率提高到90%,意味着贫困人口应该承担的部分基本上只有几千元,对于农村贫困人口来说,有治病的勇气,大病就变得现实了。
据《新京报》报道,扶贫攻防战中,如何处理农村贫困人口的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事实上已经成为政府实施健康扶贫战术的重要文案。 从2010年开始,大病保险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点,2010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大病保险实际上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扩大和扩展,由政府招标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新农合基金集资,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进一步保障了大病患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 目前,大病保险已经覆盖了10亿多城乡居民。
除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外,近年来,我国卫生医疗管理部门已经多次提高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例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9年我国将继续降低和统一大病保险支付线,将报销率从50%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云光扶贫办公室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卫健委反复保证基本底线是,根据贫困人口大病、重病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90%、贫困人口县域就诊率90%的两个90%的就业思路,在供需两侧同时
诉求方要加强健康保障,精确建立保障机制,防止疾病贫困、因病返贫。 支持农村贫困人口参保,将其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处理贫困人口就诊有制度保障的问题; 地方在现行保障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倾斜的基础上,通过补充保险、政府兜底、慈善救助等多种形式,为身患大病、重病的贫困人口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实行县域住院先行诊疗和一站式结算,保障力量 将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贫困家庭可承受的范围内,大病、重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左右,明显减轻贫困人口的看病经济负担
在供给方面,优化健康服务,综合改善贫困地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的条件和能力。 以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农村一体机制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为主攻方向,处理基本医疗存在保障上的突出问题。 全面推进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处理贫困人口地方看病问题,832个贫困县中,各县已有公立医院,99%以上的乡镇和行政村有卫生院和卫生室,其中88%的乡镇卫生院和75%的卫生室完成了标准化建设。 通过充分利用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上下沟通,由县任用县为管理乡和派乡任用村以及巡回诊疗、派驻等方法,处理贫困人口就医的问题。 截至目前,各地已有县医院向乡镇卫生院派遣4万8000人,乡镇卫生院向村卫生室派遣村医2万4000人,2万6000名乡镇卫生院医生定期向村派遣,全国累计深化了对乡村二级医务人员9.9支持的三级医院的业务支持 1007所城市三级医院派出6174名医生进行分组支持,加强了比较当地疾病谱的专业能力建设。 远程医疗覆盖832个贫困县,延伸到乡镇卫生院,提高县级医院能力,处理贫困人口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及时救治的问题,贫困人口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另一方面,要重复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双重救治预防,分类救治大病和慢性病,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推进健康扶贫关口。
在疾病救治方面,完善贫困人口制度化的分类救治机制,把健康扶贫工作贯彻到人身上,推动措施精准防病。 对大病患者在确定临床路径、定点医院、订单病种费用确定、报销比例确定、加强责任落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4大基础上大体实施大病专项救治,2019年小儿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胃癌、结肠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结核病、耐多药结核病、 与慢性病患者相比,开展家庭医生合同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度精神障碍4种慢性病进行规范管理。 截至目前,已有1500多万人接受了基本的救治和管理服务,覆盖了98%以上的贫困患者。
在疾病防控方面,实施专项疾病防控措施,加强健康促进,努力消除健康风险因素。 以三区三州为重点区域,对比包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作为一地一策、一病一策,开展综合防治。 开展贫困地区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深入开展提高重点人群健康水平的贫困地区爱国卫生运动,改善人居环境和卫生状况,营造健康环境; 实施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行动,对比开展健康教育和普及,提高健康素养,努力使贫困人口晚病、少病、少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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