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陆续出台管理新规 出公差差旅费管理更有数”
继今年7月财政部等3部门规范中央级差旅费管理后,近期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差旅费管理新规定。 这项改革是处理目前存在的拒付、差旅费转嫁等问题的务实措施,更是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的长时间制度建设,有利于推进公务支出管理更加规范化,营造清廉公正、勤俭节约的氛围
最近,广东、河南、辽宁、天津、贵州、山东、陕西、福建、江西等多条交通费管理新规相继出台。
今年7月,财政部等3个部门规范中央级差旅费管理,要求中央部门出差人员自行处理相关费用并自行支付,要求接待部门也按规定收取费用,不得拒绝。 各地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出差人员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的征收管理规定。 最近各地发布的新规则正是为了落实这一要求。
各地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的征收标准和方法怎么样? 如何确保这项政策真正落地? 经济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人士。
规定标准,容易操作
记者整理表明,各地新规在接收标准上与中央机关关于差旅费管理的规定基本一致。 也就是说,除因工作人员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人员伙食外,伙食费用自行处理。 在公司内部食堂吃饭,对外有收钱标准的,出差人员没有按标准支付的侨汇标准的,早饭按日本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支付,午饭、晚饭按日本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支付。 在酒店、酒店等餐饮服务公司吃饭的,按照餐饮服务公司的收款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在交通费方面,各地普遍要求。 受理公司协助提供交通工具,有收钱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 没有收钱标准的情况下,每人每半天按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支付。
在伙食费方面,省级直属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差旅费补助按照100元/人/日的现行标准计算,早晚三餐应分别按20元、40元、40元支付费用。 按照现行交通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最高支付80元,半天40元。
各地新规与以往中央三部门的规定基本一致,但很多地方对具体的复印和操作方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据山东省财政厅有关人士介绍,山东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制定交通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征收标准,实现标准的全面覆盖。 特别是市内交通费标准比中直机关细分,即受理公司协助提供交通工具时,出差人员每人必须按照每小时10元(不足1小时的情况按1小时计算)的标准缴纳交通工具录用费,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
河南省要求出差人员从所在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和租车出行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发放市内交通费。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司内部交通工具或者在内部食堂吃饭的,接待单位应当向出差人员开具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在经营性餐饮服务公司吃饭的,出差人员直接向餐饮服务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并索取税务发票。 另外,河南省确定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必要时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福建如果一天有两个不同的接待机构提出按规定各安排一次职工吃饭,出差人员当天不再领取伙食补助费。 出差人员在清算时应当如实申报支付情况,提交支付证明,并作为清算的附件存档。 并在通知中确定提倡和鼓励省直机关出差人员自行用餐和用车。 自己吃饭或开车时,结帐时不需要提供缴费证明。
现在,聚焦于长期的视野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告诉记者,有明确规定,出差人员自行处理伙食和市内交通,受理公司协助安排时,出差人员必须支付费用。 但是,在执行中存在收入和交规性不充分等问题。 为此,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进一步确定接收标准、财务管理办法等,确保了该制度的正式落实。
据许多中央机关公务员介绍,8月1日中央机关差旅费新规正式施行后,他们到地方出差也自觉支付费用,并拿到了相关证件。
如果有国家确定规定,无论是交还是收,双方都更自觉。 以前不知道要给哪里多少钱,现在都定好了,操作也很简单。 这样的方法不会让我们做出不必要的应对,也会减轻接待方的负担,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一位公务员告诉记者。
三部门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征收管理规定,应充分考虑到各地经济快速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地域面积、地理特征等诸多因素不同,赋予地方越来越多的能动性,因地制宜地实施政策。 我们看到许多地方在具体的收费方式等多方面进行了创新,证明了各地推进这项政策执行的积极动力。 白景明说。
从目前各地发布的新规来看,实施时间多为今年8月1日或9月1日开始,这也符合此前3个部门提出的具体实施时间可以根据各地现实情况明确要求的。
各省制定了差旅费新规,并要求各市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出差人员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的征收管理规定,确保同期规范。 目前,新规则逐步扩大,形成了加速落地的趋势。
白景明先生是这样说的。 此次中央机关和各地制定差旅费新规,既是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拒付、差旅费转嫁等问题的务实措施,也是从长远角度出发,进一步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的长时间制度建设。 这项改革不仅有助于推动公务支出管理更加规范化,也有助于营造清廉公正、勤俭节约的氛围。
实行也取决于改变理念
专家认为,为了有效落实差旅费新规定,转变理念至关重要。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告诉记者,要使差旅费的新规定充分落地,需要各方打破惯性思维,强化法治理念,并完全落实和检查手续,确保政策得到落实。
白景明认为,必须充分认识到,出差人员和接待公司都不支付相关费用是违反国家规定的。 各方必须始终系好这根弦,上下联动,严格约束行为。
根据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求受理机关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关于公务受理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合理制定收钱标准,协助安排伙食必须按照出差人员告知的管理标准合理安排。
出差人员和接待人员都要认识到出差是用公共资金执行公务的,不是享受高标准的待遇,坚决贯彻反对浪费的节约。 白景明建议,由于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征收频率高、费用金额小,各地必须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方法,确保相关财务工作的便利和效率。 并且,各地按照财政部等三部门的要求,加强征收费用的管理,办理业务登记簿登记,纳入统一会计。
专家表示,近年来,我国差旅费管理不断优化,如将住宿费用标准细化到地级,制定部分地级市繁荣季节住宿费用上浮标准,根据实行精准管理的市场价格现实情况提高住宿费用标准,尽快调整等。 随着差旅管理不断完善,较有效地抑制了差旅转嫁、超标准接待、由此带来的四风等问题。 随着此次新规全面落地,我国的差旅费管理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原标题:各地相继出台管理新规,“公差”的差旅费管理更多
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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