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醉驾不起诉标准出台 专家:不起诉不意味着放纵”
许多制定了酒后驾驶不起诉标准的专家
醉酒后,在公共通行场所移动车位,或者以驾车代替进入小区的,因道路酒后驾驶而呼气或采血,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 100毫升的,立即处以刑罚逮捕; 汽车酒后驾驶案件不起诉或免刑标准从以往的血液酒精含量140mg/100ml以下放宽到170mg/100ml以下最近,浙江省检察厅法联合发表了《关于酒后驾驶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会议记录》,特别是《纪要》的不起诉。
浙江省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省份。 近年来,上海、江苏、湖南、湖北等地相继出台相关规定,重新调整了酒后驾驶的量刑标准。
酒后驾驶的刑罚标准为什么要调整? 越来越多的酒后驾驶不受惩罚,是与时俱进还是酒后驾驶横行? 许多司法实务工作者和法学专家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多出台酒后驾车不起诉标准,是司法实践中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力贯彻,定罪量刑标准的细化将使酒后驾车犯罪的处罚更加科学合理。
酒后驾驶一律入刑理解不正确
其实,早浙江就印发了《关于酒后驾驶案件处理的会议记录》,规定了可以不作为犯罪解决的情况,不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标准、缓刑的适用标准有所放宽。 此次新规调整了酒后驾驶的立案标准、免除死刑标准等。
酒后驾车入狱的观念由来已久。 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酒后驾驶纳入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酒后驾驶的人处以拘役,并处以罚款。 随后,为保证《刑法修正案(八)》的正确实施,公安部提出相关指导意见,规定对达到酒后驾驶标准者一律以危险驾驶嫌疑立案侦查。 检方表示,酒后驾驶案件事实清楚,如果证据充分,将一律起诉。
现在酒后驾车已判8年多徒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逐渐深入。 在这个过程中,酒后驾车的刑罚,也就是酒后驾车一律入刑,成为许多人脑海中的固有形象。
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 (试行)》,在全国第二届试点法院对8项常见罪名进行了量刑规范改革试点,其中包括关于酒后驾驶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意见。 意见认为,要综合考虑被告人饮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驶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是否认罪悔罪等情况,明确量刑。 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 的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此次浙江《纪要》也多次提出,惩治酒后驾驶犯罪,必须采取严格的刑事政策。 要综合考虑酒精含量和有无驾驶资格等反映酒后驾驶危险度的各种因素,也要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的态度,以及酒后驾驶和酒后驾驶的机动车被处罚的其他交通违法情况等情节。
各地相继出台了酒后驾车立案标准、免刑标准等新规定,人们开始有了新的认识:酒后驾车不是一律入刑,而是要具体问题具体拆解。
不起诉并不意味着放纵犯罪
浙江省《纪要》规定,醉酒驾车,不能加重情节,且认罪悔罪,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 酒精含量在170毫克/ 100毫升以下,认罪悔罪,且无酌定余地,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不起诉或者刑事处罚。 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以下且无酌情余地、危害小的,认为情节明显轻微,不移送审查起诉。
不移送起诉相当于无罪吗? 对此,社会上也有怀疑这是施予法外之恩而放任的犯罪,降低了酒后驾驶的抑制力。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万毅向记者表示,检察机关对涉嫌酒后驾驶的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决定不移送审查起诉,是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程序解决案件的法定方法,是嫌疑人无罪的理由
万毅认为,浙江《纪要》的上述规定值得肯定。 因为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区别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严重犯罪行为,广泛解决轻微犯罪行为。 从酒后驾驶案件来看,酒精含量不高、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认罪处罚,被排除在重情节之外的,应当在宽大严格的刑事政策中作为宽大解决的对象,但《纪要》对此类案件作出不起诉或者不移送审查起诉的决定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寇建坤也认为,不移送起诉和不起诉,不意味着法外恩惠和放任犯罪,也不降低醉酒入狱的威慑力。
这是一项宽大严格的刑事政策,也是罪刑适应的大体具体体现。 不起诉、不移送审查起诉意味着刑事法律程序的结束,但并不意味着肇事者不受惩罚。 寇建坤表示,除刑事处罚外,还有治安管理处罚等行政处罚措施,也可以作为不起诉、不移送审查起诉的辅助方法,发挥一定的处罚、威慑作用。
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王殿学介绍,迄今为止关于酒后驾驶犯罪的规定中,情节明显轻微危害小的,不视为犯罪,规定不太确定。 浙江省(纪要)进一步确定,规定呼气超过80毫克的一律刑事立案,并规定不得判处缓刑的8种情况,这显然也是刑罚的确定,而不是酒后驾驶的刑罚轻刑。
王殿学表示,目前酒后驾车已经被认为是犯罪,现在这种现象已经大大减少,酒后驾车一旦被刑事立案,不认为是犯罪,即使不起诉或缓刑,也需要有很多人可以自觉遵守法律的解决程序,从而加以制止
各地标准在量刑上有差异
对不同情节的酒后驾驶,处罚应逐步细化。 如何制定合法合理的区分标准是目前争论的大问题。 万毅对记者说。
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属于酒后驾驶,依照刑法以危险驾驶罪定罪 但是,没有有罪不罚和免除处罚的相关规定。
万毅认为,不应使用酒精等单一标准,需要反复全面评估犯罪行为人和犯罪行为。 大体上,必须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情节、结果以及犯罪行为人的主观状态、认罪悔罪的态度等进行综合评价。
另外,目前许多地区制定了酒后驾驶情节轻微不起诉的标准,但由于各地细则规定的标准不一致,以及社会状况和执法理念不同,酒后驾驶的具体量刑可能有很大差异,特别是是否缓刑、不起诉等。 对此,寇建坤提出了相关司法解释,建议进一步细化标准,避免对该案做出不同判决。
各地情况不同,法律赋予省级司法机关因地制宜地执行一点法律规定。 王殿学表示,省级司法机关可以通过会议记录的形式,对法律的执行做出一些具体的规定。 目前许多省份都有量刑指导意见,对常见犯罪的犯罪构成做出了不同的规定。 这些都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量刑标准不统一,不符合该案不同判决的情况。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万晓佳对此表示,不同地方的经济、文化、习俗不同,案例之间的情节也不同,说明法律实施有一定的合理差异符合量刑的一致,大体上没有太大的阻碍。 酒后驾驶犯罪刑罚种类单一,跨度不大。 这是因为产生了明显的量刑不均,不会发生该案不同的判决问题。
原标题:许多酒后驾驶不起诉标准提出了专家:不起诉不意味着放任
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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