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业提待遇 七部门下发通知为农村免费医学生"护航"”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的政策又将迎来新的变化。 日前,国家卫健委等7个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就业安置、薪酬待遇和履约管理等方面提出确定要求,对农村免费医学生给予减负。
随着近年来社会对全科医生的诉求日益加大,年,国家启动了面向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这是现阶段中西部农村基层培养引进优质全科医生的重要措施。 根据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数据,—年,该项目已累计为乡镇卫生院方向培养5万名本科临床(含中医,下同) )医学生,各乡镇卫生院平均1.7人,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而且,由于一些地区的岗位和待遇没有得到充分落实、诚信档案录用政策不确定、违约价格低等原因,医学生毕业后选择违约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政策的真正发挥。
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此次印发的《通知》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着眼细节,核查不足之处,围绕定向医学生的就业安置、薪酬待遇和履约管理等提出确定要求,如保障编制待遇。 《通知》要求各地在当地编制的总量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妥善处理定向医学毕业生的就业安置问题。 出台相关政策的省份按照各地相关编制政策规定执行。
简化招聘流程。 对当年抵达中西部地区的定向医学生(含延迟毕业),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通过面试、考察等方法进行特殊录用,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录用手续,签订录用合同。 将定向医学生作为急需和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合同县域内优先服务人口多,对全科医疗诉求大,安排全科医生不足和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疗岗位服务,逐一发挥定向医学生在全科医疗工作中的特点和作用。
另外,记者观察到,《通知》中特别提到允许免费医学生合理流动。 即定向医学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用人单位同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可以在县域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 经移动双方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省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定向医学生可以在本省内在县域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协调,鼓励和吸引人才移动到困难的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
在薪酬方面,《通知》提出,根据协议对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定向医学生,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所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政策,落实相关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提供实际需要的就业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其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新人培训中医学生的待遇,《通知》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按照规定,定向医学生需要参加3年全科专业(含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此期间,任命机构和培训基地应当确保定向医学生规范化培训期间的相关待遇,培训期间的原人事、工资关系不变,任命机构不保障其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
除了以上保障外,定向医学的生还可以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
除按规定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外。 对经过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定向医学生,在职称晋升、岗位录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实行工资等相关待遇; 可以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可以直接聘任通过考试的中级职称,职称晋升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放宽外语要求,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 符合国家或地方特聘全科医生岗位要求的,可以纳入全科医生特聘计划; 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就业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 在有条件的地区为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管理、乡镇卫生院招聘)。
为加强合同双方的履约管理,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要加强对违约定向医学生的诚信管理。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医学生诚信档案,将违约记录等相关资料汇总到其个人人事档案中,作为全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聘、专科医生规范化招聘个人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然后将医学生违约情况纳入卫生健康信用新闻管理平台,纳入医生定期考核和医德综合评价。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违约或按规定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等恶意违约者,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医学生违约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年限不包括在服务期内。
此外,还将加强合同县有关部门的诚信管理。 对未按规定实施医学生就业工作和相关待遇的合同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开通报,纳入政务诚信和社会诚信丧失管理。 6年内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将不再为失信县安排各种卫生健康人才支援项目,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于违约的定向医学生,《通知》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经原合同单位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按原协议继续履行约定服务,或者按省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向省域内其他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至少6年服务的,服务期满后其信用新闻记录
的标题:就业斡旋待遇7部门通知为农村免费医学生“保驾护航”
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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