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分两批试点布局50个产教融合城市”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个部门印发了《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确定,通过近5年的努力,试点部署约50个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领域,在全国建设和培育1万多家产教融合型公司,建立产教融合型公司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实施方案》为逐步发挥城市负荷、领域集聚、企业广告的主体作用,全面快速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推进人才培养改革,降低制度交易价格,创新重要平台载体建设,探索快速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 有条件的地方要以新的快速发展理念规划产教融合区的建设。 健全以公司为重要主导、以大学为重要支撑、以产业重要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高等教育产学融合创新机制。
《实施方案》确定了实行组合投融资和财政等政策激励。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试点城市自主规划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优先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加强产业和教育政策拉动,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单位通过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校企联合招收和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 探索建立体现产教融合快速发展的教育评价体系,深入融入高等学校、应用型本科院校、双一流建设院校等各高校的积极服务、区域和产业快速发展,推进产教融合创新。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有关人士指出,统筹实施产学融合型城市、领域、公司三类试点对象,是发挥城市负荷、领域集聚、企业广告主体作用,建立以城市为节点、领域为支点、公司为要点的改革创新路径新机制。
其中,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是构建产教融合改革的基本基础。 试行数量不应当堆砌盆景,必须具备一定的数量,占一定的比例,体现一定的代表性。 为了平衡试点城市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国家计划分两组选出50个城市进行试点。 基本上各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至少选择3-5个领域开展试点,领域组织、产业政策更好地融入产教融合改革,为地方产业快速发展提供精准助力。 另外,以建设各试点城市为目标,初步考虑培育100家左右的产教融合型公司(东中西部可以结合实际加以区别),推进其他地区的建设,培育5000家以上的公司。
标题:发改委:分两次试点部署50个产教融合城市
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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