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总部北京10月11日(记者申锟) )记者11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日前印发通知,进一步提高国家设立的中央级研发机构、高等学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授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
此次发布的通知是,在下放科技成果采购权、处置权、收益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对国有股权管理的授权,畅通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国有资产的全链管理,支持和服务科技创新。 财政部的相关人士说。
的规定,对中央级研发机构、高等学校的科技成果进行定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转让、无偿转账、对外投资等若干事项,需根据权限分阶段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审查或备案; 以科技成果定价投资设立公司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若干事项,需逐级上报财政部办理。 此次发出的通知,将授权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对原财政部管理的上述事项进行处理。
通知中还综合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国有资产的采用、处置、判断、收益等管理规定。 在资产的采用和处置方面,中央级研发机构、高等学校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价格投资的,无需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批准或者备案; 在资产判断方面,科技成果的转让、许可或者价格投资,在决定公司是否自主进行资产判断的收益管理方面,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在公司,纳入公司预算,不上缴国库。
为了加强对授权后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实现放管结合,通知确定了财政部、主管部门、中央级研发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监管职责。 另外,为了促进地方科技成果转化,要求地方财政部门落实授权精神,结合本地区经济快速发展、产业转型、科技创新等实际需要,制定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并鼓励地方开拓创新,探索符合科技成果国有资产优势的管理模式。
原标题:财政部:进一步提高授权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值班主任: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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