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公司成立不足两年可不受劳动法约束”,你如何看?”
5月18日,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天明集团创始人兼理事长姜明提出了两项议案和三项建议。
在关于促进双创、保证就业、拟订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的议案中,姜明说,新型冠状病毒大爆发发生以来,中国经济受到很大影响。 中央提出了执行六保任务,但保证居民就业、保证基本民生的关键是保证市场的主体。
据公司界称,《劳动合同法》是制约公司雇佣意愿、提高管理难度和价格、加剧公司与员工之间紧张关系、制约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制约和谐劳动关系的首要制度障碍。
对此,姜明为了鼓励创新创业,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提出将成立不到两年的初创公司排除在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之外。 但是,也可以要求初创公司和员工介于空之间,适用什么样的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双向选择签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建议增加先决条件创设两年以上。 具体来说,创立两年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公司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适用本法。
姜明,1966年8月出生,河南固始人,天明集团创始人兼理事长,首届中国创客领导人大会主席,双12创客日发起人。
担任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八届河南省政协常委十届民建中央委员、十届民建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九届民建中央财金委员会副主任、民建河南省委副主委等职。
这个提案一经媒体报道,立刻引起了人们对劳动合同法和劳资关系的热议。
不少网民认为,这位人大代表为资方追求福利,完全不顾这给劳动群体带来的严重后果,彻底打破劳动朋友最后维护自己的利器《劳动法》。
很多人认为这项提案一旦通过,将会给许多公司造成法律差距,非常不利于劳资关系的缓和。
关于人大代表的这个提案,你怎么想? 文雨综合中房报、百度百科、知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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