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2名干部因治污不力被问责”
本公司天津8月2日电(记者张华迎)天津市日前通报了对中央环境保护监察组反馈问题的调查解决情况。 由于环境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无法推进环境管理工作,环境问题发现调查滞后,前10位相关负责人被追究了解释责任。 而且,由于对地条钢的管理不善,12名相关负责人被追究了说明责任。
其中,由于对生活垃圾解决工作缺乏推动,监管不到位,给予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委会副巡视员王春霞党内警告处分。 对天津市生活垃圾解决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徐立祥党内给予严厉警告处分; 曾在天津市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张宁行政记录处分; 负责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对市委、市政府进行深入检查。
由于对劣质煤源监管不到位,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何福党内给予警告处分,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检查总队原副总队长丁新健党内给予严厉警告处分; 对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督察总队督察六处长马军行政记给予大过处分; 对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检查总队检查6处副处长刘士军行政记给予大过处分; 负责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市委、市政府进行深入检查。
对辖区公司长期未正常采用污水解决设施问题调查不充分,未能履行职责,给予北辰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刘宝林党内警告处分的北辰区环保局局长张振海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宜兴口镇副镇长刘刚行政记大过处分; 北辰区委、区政府责令市委、市政府进行深入检查。
由于对地条钢的管理不善,北辰区的12名党政干部被追究了说明责任。 其中,北辰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徐华行政记录处分的北辰区西堤头镇原党委书记、现任北辰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张玉蕾、北辰区政协副主席、大张庄镇党委书记刘兰凤、北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西堤头镇党委书记李志胜,为镇域内非法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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