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税局3名驻村干部被查:动用扶贫经费搞不正之风”
驻村扶贫是扶贫资源直接向贫困村、家庭传播的重要渠道,由于项目多、资金量大,是腐败和舞弊问题频发的环节。 年以来,湖北省地税局派出5名驻村扶贫职工队长,其中3人因违纪问题被查处。
驻村不乱作,扶贫资金严重损失
年7月,湖北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对省地税局扶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省地税局对口扶贫的鄂州市临江乡新港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熊细火在扶贫行业的腐败问题。 以此为切入点,驻省地税局纪检组对省地税对口扶贫工作人员加强纪审力度,先后查处省地税局监察内审处副处长包艳忠、直属征收管理局征收管理2处副处长彭革非、直属征收管理局综合处副调研员曾进锋等3名驻村扶贫干部违纪案件,目前有关
据调查,年2月至年1月,包艳忠担任省地税局驻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黄柏山村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以虚假支出覆盖扶贫工作经费,并发放驻村工作队人员补贴、公款赠款等,同时本人还 多次公共汽车私用; 报销扶贫工作人员经费中个人应支付的费用。
年1月至年1月,彭革未担任省地税局驻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新港村农村工作队(扶贫工作队)队长。 从年1月开始,他代替彭革非进入前线担任队长。 两人担任队长期间,违反业务纪律,未正确履行职责,疏于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造成扶贫资金的重大损失浪费。
这三起事件危害非常严重。 包艳忠作为驻村扶贫的工作队队长,不仅用扶贫的经费干不正当的事,他本人也在牟取私利。 从年到年,省地税局向定点扶贫驻点村新港村投入400万元,实施了5个扶贫项目。 但是,由于彭革非、曾进锋的违纪行为,5个扶贫项目出现了问题。 其中,危房改造项目投入30万元,23万多元被熊细火贪污或挪用于非扶贫项目。 蔬菜大棚项目已经完成的23万元地方补助资金,因熊细火挪用于贪污或非扶贫项目;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项目被转包给违法层,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太阳能发电项目已发电收入1.29万元,被熊细火贪污0.89万元; 在太阳能路灯项目中,熊细火违规介入项目承担建设,将利润输送给承包商,工程中标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格,实际工程量大幅减少。 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责任虚化监管不到位,点对点扶贫为空首付支票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这三起违纪案件的发生,既有违纪当事人对党纪意识淡薄等主观原因,也有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扶贫工作责任制不力等客观原因,教训十分深刻。
驻村干部思想认知偏颇,纪律意识淡薄。 包艳忠等三人认为扶贫就是给钱给物,对于如何推进定点扶贫,帮助贫困农民,并没有真正深入思考,因为驻扎在村子里的扶贫工作很辛苦,个人吃了亏 党的十八代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包艳忠仍有23趟公共汽车私用,报销扶贫业务经费中个人应支付的费用0.8万元,是典型的违反最高规则。
驻村干部缺乏责任担当,项目管理失控。 在新港村5个扶贫项目的实施中,彭革非、曾进锋不负责,造成了不作为、乱行为,扶贫项目各环节管理失控,造成了严重后果。 一个是没有关闭民主决策。 扶贫项目作为村级公益事业,筹资安排和建设承包方案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但是,彭革非和曾进锋没有敦促村委会落实这项规定,填补了风险的风险。 二是没有关闭招标投标。 彭革非在太阳能路灯项目招标过程中,没有督促新港村委会按照国家规定明确投标价格,导致项目中标价格虚高,工程量减少。 三是没有实施好的项目。 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项目施工中,彭革非、曾进锋未跟踪核查,未及时纠正该项目多层分包、无施工资质村民实际承包的问题。 第四,没有接受项目。 彭革非在危房改造过程中,没有组织验收检查和工程量验证,没有发现熊细火回收资金的重大问题。 五是资金监管不到位。 彭革非、曾进锋都没有对5个项目的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在太阳能发电项目中,彭革非要求承包商向新港村村委归还资金。 六、没有公开关闭村务。 彭非、曾进锋在5个项目中,没有按规定督促村委会村务公开工程实施和资金支出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对扶贫部门监管粗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驻村扶贫职工队伍中出现的问题也反映出对对口扶贫部门的援助项目、资金、援助干部管理不到位。 一是扶贫项目决策不科学,程序不规范。 新港村的5个扶贫项目中,有没有咨询论证就点头决定的,有不考虑当地资源条件就匆匆上马的,也有没有规定手续就擅自调整的。 这些问题严重背离了项目安排和基层现实情况,影响了扶贫资金的录用效果,也给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是不能履行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省地税局机关只出钱,不花钱,只出项目任务,不监督管理等问题。 省地税局有关部门违反规定,将扶贫业务经费交给鄂州市地税局某分局管理,上级无法管理,下级无法管理,是包艳忠能够覆盖扶贫业务经费的重要原因。 三、驻村扶贫干部管理粗放。 对驻村扶贫干部的组织关系、岗位职责确定、选拔培训、考核举报、奖惩等日常管理机制不完善,导致驻村扶贫干部能力素质不强、职责不明确、不能充分履行职责。
(/S2 ) )贯彻对经过严格挑选的人物的监督管理,坚决断绝为扶贫增加资金的黑手)/S2 ) )。
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赛阶段,部门对口扶贫是这场硬仗成功的重要措施,对口部门必须担当角色。 湖北省地税局的三个实例具有很强的预警意义,应加以分析反思,引以为戒。
强化负责意识,切实落实部门对对口扶贫工作的政治责任。 脱贫攻坚是一项政治任务,对口扶贫部门要多次精准扶贫,夯实扶贫框架,承担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 部门党委书记要做第一负责人,抓好分工任务,切实履行协调、监管、监督管理、考核职责,围绕县级抓落实,学习着力一线,杜绝数字脱贫致富。 将扶贫开发责任制实施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施最严格的判断考核,督促责任落实。
加强部门驻村扶贫干部选拔管理,优化实务风格。 一是选择优秀的人才。 选择能力和作风优秀的同志进村,选择和发挥第一书记的作用,让员工队伍真正下来,留下来,真正成为扶贫。 二是开展教育培训。 大力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教育,开展比较扶贫的必备知识培训。 三是严格审查和管理。 在扶贫工作中甄别干部,对工作负责,成绩突出的提拔重用,严肃解决工作不力、违纪问题。
完善部门对口扶贫工作的管理机制,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度。 一是多次各部门重复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对脱贫攻坚的几个事项要加强调查研究,反复民主决策手续,结合驻地村实际推进落实,防范腐败风险。 二是加强部门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管。 加强监督管理,结合扶贫资金分配、支付、录用和扶贫项目立项、考核、实施、验收、验收的全过程,确保资金用于项目,为农民群众做实事。 三是建立部门扶贫攻坚效果判断考核机制。 脱贫绩效考核结果是部门首长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成效显著的要予以鼓励,对出现问题的部门首长要采取协商改进等措施,对产生不利影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加强对扶贫行业监督纪律的问责,为脱贫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纪检机关特别是常驻部门纪检小组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实现脱贫攻坚深入到什么程度,监督纪律执行说明责任跟进到什么程度。 坚决纠正贯彻党中央部署决策态度不坚决、实务不扎实等现象,严肃解决贪污、冒用、截留、挂牌接待、优越亲密朋友等问题,对要点案件实行发卡监督升级处理。 不断增加通报频率和次数,严格遵守纪律,发出严厉严惩的信号,不断加强威慑效果。
(作者单位)湖北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原题《斩杀黑手党挥手对湖北省地税局驻村扶贫干部3名违纪案件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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