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少捕慎诉,释放最大司法善意”
所有的利益之路,都与时俱进。
这将是一次名垂千古的会议
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国实务会议,正式提出和确立了习大大法治思想,对全面依法治国有了根本的遵守和行动指导方针。
这次会议进一步确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把握新的快速发展阶段,贯彻新的快速发展理念,从构建新的快速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点出发。
站在我国过渡到优质快速发展阶段的历史方向上,检察机关如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最高检察厅以实际行动作出了坚定的回答:“变革理念和措施,做好检察职务最高层次的设计。” 回顾新最高检察厅党组织成立以来的司法检察实践,检察新理念已悄然形成,悄然形成,审慎控诉的理念就是其中之一。
年1月18日,召开了全国检察长会议。 这次会议文案的丰富性、内涵的深刻性,至今想起来仍令人心潮澎湃。 在这次会议上,也更直接地说明了不逮捕慎诉的理念
必须进一步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 解决逮捕、起诉、监督的关系。 最高检察厅领导确定,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进步,扩大非拘留手段的适用是必要的,完全可行。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对此表示赞同,‘ 羁押必须是例外而不是大体,减少羁押是许多国家司法活动的基本要求,也是司法文明的体现。
这样的理念,其实已经潜在检察工作之中。 记者从最近两年最高检察院公布的数据中得知:
年,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决定未逮捕11645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无法依法惩处的决定未起诉102572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4.5%和25.5%。
2019年,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但不需要逮捕的决策不逮捕11378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依法处以刑罚的决策不起诉144154人,不需要在侦查、审判中继续拘留的建议,
在这样的变化背后,铺上了人民至上的底色。 这是社会进步的需要,是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新期待,是司法实践呼吁落实少捕慎诉理念的体现。
以前,司法机关首先通过严惩犯罪,追求高立案率、高羁押率、高起诉率、高判决率。 但是,在经济社会形势和人民群众要求深刻变化的今天,这种方法显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快速发展内涵的新期望。
目前,轻微刑事犯罪大幅增加,所占比例不断提高,贯彻执行禁闭的司法理念尤为重要,在司法实践中落实审慎控诉的理念,可以使人民群众在一切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其实,2019年10月18日,在北京大学的讲座上,首席检查官已经生动地说明了少捕慎诉的理念。
在当天的提问环节,有个同学的提问很尖锐。 法院,检察院强调服务大局,这在司法实务中会不会影响司法公正?
最高检察厅领导的回答很悠闲。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服务是我们对司法工作者的政治和业务要求。 我们的大局是国家快速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例如,民营公司在当前形势下,有经济违法犯罪,应该逮捕的就逮捕,应该起诉的就起诉,应该判处实刑的就判处实刑,还是可以逮捕不逮捕的司法政策有所调整; 不能起诉的,不起诉; 如果在实际判决中可以作出缓刑的判决的话,可以作出缓刑的判决吗? 我觉得我们很需要。 由于私人公司逮捕并起诉了它,这家公司很快就会垮台,几十人、几百人的雇佣都将消失。
站在法治的立场上考虑民生问题,对相关民营公司的负责人提出依法不逮捕、不起诉、不判刑缓刑的建议,充满了法治的情怀,民营公司的房子充满了安全感和幸福感。
时间刚过,我们面临着新冠引发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 此时,与全国人民同心同德抗击疫情,成为全国检察机关的第一要务。
越是疫情防控最困难的时期,越要重复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执行了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检察机关以迅速的反应力不断引导全社会依法防疫。
即使在最紧张的时候,检察机关依然抱着少逮捕慎诉的理念,办案无漏洞,数不胜数。 依法严厉打击,在及时比较有效地制止犯罪,维护防控秩序的基础上,不统一,坚决实现了扩大机器司法和刑事的取缔。
年2月7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对涉嫌虚假开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 原来,该案嫌疑人王姓是民营公司负责人,企业经营范围为普通货物物流运输,共有100多名司机以该企业名义从事物流运输。 但是,王先生向司机支付运费后,司机只能开具收据,不能在税务局退税。 因此,王先生考虑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消税款。 随后,在符氏的介绍下,王氏向他人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收据10张,税额共计9万多元。
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获悉,事发后,王氏、符氏全额追缴税款,王氏经营的物流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是当地为数不多的能够恢复运营的物流公司,承担着多项防疫物资的运输业务。
当时正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综合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小、犯罪金额不高、涉案税费全额补缴的客观实际情况,为保障防疫物资和民生用品物流畅通,最终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该案负责人、吴兴区检察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薛菁告诉记者,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少儿逮捕慎诉理念,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刑事起诉结束后,王氏立即返回公司,在严格的合规条件下开展经营活动,并向当地慈善机构和自治团体自愿捐款,以极大的热情和诚意为防疫期间防疫物资和民生用品的输送尽了绵薄之力。
万物生长总是要经过时间的考验,少捕慎诉理念在执行过程中也有不同的呼声。 是否在控制逮捕的情况下放任犯罪受到怀疑?
对此,最高检察厅一位领导表示:“不逮捕、慎诉并不意味着不逮捕、不起诉,对严重犯罪仍要依法办案,应当逮捕、起诉的指控绝不含糊。”
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对涉及多家民营公司虚假理赔案件,其中7名有自首、自白、积极退还违法所得、缴纳罚款情节的公司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民营公司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对在案件中发挥主导作用,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竞争秩序的某公司负责人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贯彻不起诉,地方检察官面临着另一个考验。 敢于使用或善于使用不起诉。 如何确保依法逮捕和依法起诉?
修炼内功是关键,检察官必须在法律框架下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官也要有更多的担当意识。 不要担心不被别人议论,不敢依法办案。 天津市和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昔凌空告诉记者。
今年7月,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向天津市和平区检察院移送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昔日凌空是此案的负责检察官。 经调查,作为该案嫌疑人的危险嫌疑人是天津市某销售有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他在明知他人在销售假冒某注册商标的商品后,仍购买,并以5.51万元的价格销售,获利9500元。
该案犯罪情节轻微,凶险的某某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认罪认罪并赔偿产品采用者造成的损失。 另外还发现,一年多前,一家危险公司已经成为被侵害公司的合法授权经销商,销售金额1000多万元的良好合作。 昔日凌空告诉记者,综合案情,我院举行案件公开听证,邀请侦查机关代表、被侵害单位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发表意见,最终对危险的某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对比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我们提出了检察建议,公司也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改进,同时也及时把改进措施和效果回复了我们。 昔日凌空告诉记者,该案是对民营公司负责人的不起诉决定,不再办案,公司崩溃出现状况,为民营公司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这是落实少逮捕慎诉理念向社会释放的司法善意。
‘ 控制起诉的提法和方法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刑事司法理念上发生的可喜变化。 以前侧重于有罪必罚,防止有罪的人逃避法律惩罚,但近年来更加重视预防冤案,体现了严防和惩治无辜司法的观念。 张建伟教授告诉记者,通过重视刑罚手段和其他手段的综合运用,减少审慎的申诉理念有助于通过各种手段促进社会和谐。
这种可喜的变化有些是检察机关一再站在更高的政治立场上,从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执政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高度选择的历史选择,是习主席着力提高政法实务现代化水平,司法检察工作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重要指示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宏智科技有限企业董事长易捷对此表示:“这绝不是权宜之计,在维护法律公正实施的基础上,‘ 控制投诉是社会管理、刑事司法现代化的当然之义。
一贯以来,一直作为功绩。 从理念的提出到实践的落实,审慎控诉的理念不仅是推进优秀的刑事检察工作,更是要逐步发展四大检察部门的全面协调,释放更多的司法善意,引导检察人员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执政能力的现代化,检察力量
记者了解到,当前,控制司法起诉的理念已经深深地铭刻在全国检察人员的心中,谦虚谨慎、善意的现代司法价值追求也体现在了一切检察事务活动中,成为了所有检察人员的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确保了每个司法案件中人们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知道理念变革之路并非一帆风顺,走在路上的人的能力素质和责任担当都受到了考验。 正如张建伟教授所说,在司法事务中,检察机关是否批准或决定逮捕,不仅关系检察机关一家的事,也关系侦查机关、调查机关的意志,同时提高司法理念势在必行。 逮捕的减少和审慎起诉受到检察官的考验,检察机关应当根据情况执行,保障案件质量。
(作者:孙风娟) )。
本文:《“检察日报:少捕慎诉,释放最大司法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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