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已达每人每年4754元”
本网北京10月30日电(韩家慧)记者30日从民政部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共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619.9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达到人均年4754元。
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张卫星表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共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619.9万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575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4754元/人/年,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7.6%、12.9%。 全国有483万2000名特困者,1-9月累计支出特困者救助资金237亿50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2%。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民政部门在扶贫攻坚中承担的重要任务。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表示,截至年底,全国所有县(市、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经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全面实现两个标准较为有效的联系。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从年底到年底,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从2068元/人/年上升到4301元/人/年,增长108%。 全年支出农村低保金从658.2亿元提高到1023.2亿元,增长55.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兜底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刘喜堂表示,经与国务院扶贫办公室数据比对,截至年底,全国共有1762万档案卡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其中,摆脱贫困的有878万人,未摆脱贫困的有884万人)。 全国有126万名档案卡贫困人口进入特困供养(其中,脱贫50万人,未脱贫76万人)。 两项合计,共有1888万档案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或贫困者救助赡养范围。 (其中,摆脱贫困的有928万人,未摆脱贫困的有960万人)。
据悉,为提高兜底能力,民政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增加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资金投入,全年中央财政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01亿元,比上年增长5.2%。 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35亿元,比上年增长52% (目前医疗救助职能已经移交国家医疗保障局)。
据刘喜堂介绍,目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县为单位公布,为平均值。 下一步,民政部将继续监测各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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