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严打新媒体互联网水军违法犯罪 关闭大V账号1100余个”
据央视信息客户网站12月8日报道,今天,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与新媒体网络水军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较为突出的情况相比,为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公安部组织了各地公安机关严密 依法深入侦查调查,侦破新媒体网络水军集团犯罪案件28起,逮捕犯罪嫌疑人67人,关闭相关网站31家,关闭各类网络大v账户1100余起,新媒体网络水军集团犯罪案件的
近年来,以一些新媒体为首的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日益活跃,打着舆论监督、法制监督、社会监督等旗号,与非法网站和少数媒体内幕勾结,成为微博、微信公共平台、大鱼号、百家号等网络平台 经常组织和实施利用国内外网络自建网站和通信集团的大规模有偿新闻、有偿删改、有偿公关、有偿舆论操纵等网络行为,从事诈骗胁迫、强制交易、诈骗、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侵犯市民个人新闻等违法犯罪活动 涉嫌严重破坏网络秩序,干扰国家对网络的正常管理,危害古来流传的文化、社会道德、公序良俗。 对此,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对网络水军进行专项打击,有力遏制了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今年以来,针对广大群众和被害机构通报新媒体网络水军突出问题,公安部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明确网络水军灰色产业的人员组成、运营模式、盈利模式、活动优势,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新媒体网络水军的人员构成比较多、复杂,一个是核心人员,主要包括网络公关企业及其雇佣的撰稿人和水军。 网络公关企业是网络水军背后的老板,受顾客请求,策划组织网络炒股、有偿删帖等活动的撰稿人熟悉读者心理,专业写作,提供炒房素材; 水军是网上炒房活动的具体实施者,受益于网上有偿新闻。 二是上游人员,也就是网络水军业务的诉求者,主要包括广告主、委托人、曝光者。 广告主通过水军炒作提高广告投放点击量的委托人、曝光人提供炒作,水军攻击指定公司、人员,以达到一些需求。 第三,作为网络水军业务辅助实施者的下游人员,主要由专业推动者、小规模非法网站运营者、知名网站内的幽灵组成。 职业推手经常是互联网大v、网红等,利用自己在粉丝中的影响很大,为炒房应援的小规模非法网站运营者、知名网站内鬼(如版主),主要是
据介绍,新媒体网络水军盈利模式主要有四种。 一是有偿删改。 非法建立小型网站,与地方企业事业单位相比,以揭发者捏造事实、恶意诽谤、利用互联网大肆操纵,胁迫相关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出钱。 二是有偿传送新闻。 利用开设的所谓互联网企业,承接客户的新闻发布业务,通过雇佣的网络水军,有针对性地有计划地大规模炒作。 三是非法广告推广。 通过雇佣的网络水军,依托相关的互联网大v、知名博主、论坛版主、网红等,向用户转发非法广告,扩大推广效果。 第四,恶意传递木马病毒,增加点击的概率。 通过将木马嵌入网站,更新网站的点击概率以吸引广告主的目光,吸引业务,获得经济效益。
新媒体诈骗勒索作为以前流传下来的网络水军变种,一个是具有犯罪手段隐蔽、方法模糊的优点。 一些新媒体网络水军集团为了避免打击,在国外建立相关网站,以虚假身份办理银行卡、支付宝( Alipay )、财付通、4g卡,犯罪方法专业,假冒网站制作、假冒身份销售、假冒银行卡 二是假冒信息媒体的名义,在虚假信息网站上炒作。 犯罪组织在网上搜索企业、事业单位的负面新闻,刊登、威胁、焚烧负面新闻,形成舆论压力,实施敲诈勒索活动。 虚假信息网站往往冠以法制、中国、中华等语言建立的影响很大。 三是真假记者串通一气,互相作案。 真实记者首先利用其记者身份与受害者接触,虚假记者首先从事目标选择、炒作等非接触性业务,不直接向其索要钱财,而是以报名费、广告推广费、会员理事费等名义实施诈骗勒索。
在公安部的组织指挥下,江苏、广西、河北、北京、安徽、陕西、福建、江西、山东、云南等公安机关相继收集了“法制信息网”事件、“准宽裕”事件、安徽阜阳王等敲诈勒索事件等要点案件,并引发了一系列新媒体质疑。 截至目前,部分涉案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些重要案件已经起诉,其他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中央电视台记者宋飞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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