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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合法化?人大法工委:时机不成熟”

发布时间:2021-06-04 11:45:02 浏览阅读数:

据中国妇女报报道,10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当天举行了第二次新闻发布会。 在回答该报记者未婚同居的问题时,发言人臧铁伟表示,从目前情况看,法律上规定同居的时机还不成熟。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目前,社会上不经结婚登记同居的现象更多,其中青年同居、老年人同居,也发生了小纠纷,法律规定应当调整非婚同居问题,但民法典规定非婚同居问题不在少数

臧铁伟说:“也许很多人关心未婚同居这个话题,但确实如你所说,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我国未婚同居越来越多。 2001年婚姻法修订时,立法机关观察了这个问题。 当时的法律规定,与其中的事实婚姻问题相比,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重新登记。 也就是说,未婚同居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应当采用重新登记的方法处理,不能简单地一律宣布为无效结婚。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也有相应的司法解释。

“未婚同居合法化?人大法工委:时机不成熟”

但是,关于其他形式的同居,现行法律中还没有确定的规定。 民法典结婚家庭篇至今仍保持着这一方法。 第一,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未婚同居很少被一些人接受,但整个社会还没有形成共识。 如果法律上同意同居制度的话,会给现行的婚姻登记制度带来很大的冲击。 二是因为同居的情况和原因很多,很复杂,很难在法律中做出统一的规定,这样的规定不一定有利于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三是考虑到未婚同居涉及财产分割、监护权等诸多法律问题,对许多问题目前存在不同意见,尚未达成共识。 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法律上还没有确立规定同居的时机。

“未婚同居合法化?人大法工委:时机不成熟”

(记者王春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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