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禁蒙面法》暂时比较有效至11月29日”
22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宣布《蒙面禁止法》和《紧急法》违宪和《蒙面禁止法》失效。 但是,批准《禁止蒙面法》在终审法院上诉产生结果之前,将继续得到比较有效的执行。 《禁止蒙面法》有效期至11月29日。
高等法院18日裁定现行禁止蒙面法和紧急法违宪。 案件于今天( 22日)下午5时在高等法院审理处理办法和诉讼费用,代表政府方面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要求法院暂时搁置蒙面禁止法违宪裁定的决定,并在政府最终审查结果出来之前继续使蒙面禁止法比较有效。 (中央电视台记者的高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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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法工业委员会:紧急事态规例条例符合香港基本法
11月1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诉讼法庭裁定,香港《紧急事态规例条例》的部分条款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并作出有关条款无效的判决。 全国人大代表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我们认为宪法和基本法都构成了特别行政区宪法制度的基础。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评估和决定,其他任何机构无权进行评估和决定。
林月娥“明确尊重蒙面禁止法的法律基础,中央机关对判决表示关注。”
据香港政府信息网报道,高等法院就援引《紧急事态规例条例》和该条例制定的《禁止蒙面规例》下达了判决书。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制定蒙面禁止法的法律基础很明确,但该司法间谍案仍在进行中,现阶段不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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