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钟声:法治精神不容亵渎 外来干涉不能得逞”
法治精神不容亵渎,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惩罚。 香港特别行政区地区法院近日宣布,4名反中乱港分子黄之锋因参与明知未批准的集结罪,被判处4~10个月监禁。 这个判决严格按照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司法程序执行,事实充分,程序合法。 但美国个别政治家在推特上公开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立即释放这些反叛乱港分子。 多么荒唐啊! 他想另谋职业,来香港当法官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至少要补一次香港的法律课,然后看看是否有资格当法官。
香港的人权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充分保障。 但是,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有法定边界,任何人都没有损害他所有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由,没有损害社会繁荣稳定的自由,也没有挑战国家主权、安全、快速发展好处的自由。 4名反中乱港分子涉嫌在非法集会中终结,通过大规模非法集结挑战警察权威,企图麻痹政府管理的恶行,是世界上任何法治社会都不可原谅的。 正如本案法官宣判时指出的那样,被告明知集会未经批准而参加,是故意、有计划、公然犯法的,为了反映本案的严重性、示好、不让他人模仿,必须判处胁迫性处罚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的事务是中国内政,任何外国势力无权多说或横加干涉。 公然造势,要求释放认罪被告,插手香港正常正当的司法审判,这不仅完全违背了法治精神,也严重违背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标准。
美国政治家应该充分知道不法与惩戒有因果关系。 在美国,法律明确禁止非法集会,参加非法集会的人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例如,在阿拉巴马州,非法集会被列为b类犯罪,最高将面临3000美元罚款和6个月监禁。 在亚利桑那州,非法集会是一级重罪,最高可判处2500美元罚款和6个月监禁。 香港特别行政区地区法院对香港非法集会参加者依法作出判决,完全是法治维护公正的正义体现。 美国政治家对此表示谴责,但这明显凌驾于政治操作之上,令人恼火。
美国小政治家抱着虚伪的双重标准,阻挠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坚持袒护美化违法犯罪分子,公然站在香港法治与秩序的对立面,站在香港广大民众的对立面。 当然,美方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的企图是徒劳的。 有法、有法、依法、执法严格,必须查明违法。 这是法治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民众切身利益的必须。 特别要强调的是,要比较有效地遏制外来干涉,维护国家安全,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和繁荣快速发展,中国完全有这个决心和信心,也有足够的能力。
原题:人民日报钟声:法治精神亵渎外来干涉不能成功
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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