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电局:互联网综艺节目严禁“花钱买票””
日前,为了更加规范网络原创视听节目的发布秩序,积极建设清廉健康的网络视听空间,北京市广播电视台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综艺节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称
《通知》指出,近年来,北京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积极创新,网络综艺节目生产创作呈现良好态势,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产品。 但是,网络综艺节目出现了粉丝非理性声援、追星、泛娱乐化等问题,需要加强诱惑,及时整治。
《通知》强调,北京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多次超值领先,严格关闭节目。 网络综艺节目要多次讲品位、格调、责任,抵制低俗、低俗、风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坚守底线红线。 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必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着力生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的节目,不能在市场竞争中迷失方向。
《通知》强调,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必须重复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强化精品意识。 要逐步发挥网络综艺节目在培养优秀人才、快速发展文化产业、满足人民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以中华优秀以前传下来的文化、声乐、舞蹈、戏剧、体育等行业为中心。 要创作生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节目,不断加强节目的文化属性、教育属性、公益属性。 网络节目要扎根生活,贴近大众,展现动人人生,创意拼搏,保持健康格调。 坚决抵制粉丝的“追星”行为,抵制虚假表演、矛盾激化、享乐拜金、无聊游戏等不良行为,捍卫社会道德底层和审美底层。
《通知》对科学设计节目选拔机制,坚决打击非合理引援行为等方面提出了确定的要求。 北京市广播电视台严格管理控制选秀类网络综艺节目,抵制不可追随、主题素材雷同、面部流量、过度娱乐化等不良趋势。 网络综艺节目在选拔机制设计中要崇尚德尚艺,弘扬正气,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媒体代表、行业代表、观众代表的综合评价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分和晋升标准。 节目不得设置花钱买票的环节。 严禁故意诱惑、鼓励读者购物或采取成为会员的物质手段给运动员投票。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花钱购票、集资投票等形式进行数据伪造,干扰节目选拔。
《通知》要求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严格关闭网络综艺节目工作人员,为青少年提供好榜样。 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严格审查核查运动员的背景情况,严禁选定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个人不良登记记录、舆论丑闻、社会影响恶劣等问题的嘉宾运动员。 禁止未成年人参加选秀类网络综艺节目,坚决禁止包装炒作明星儿童。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必须严格遵循广电行政部门的管理规定,坚持优质快速发展,杜绝高额追赶、奢侈浪费,合理控制电影明星参加网络综艺节目的费用。
《通知》要求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积极承担主体责任,健全总文案责任制。 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从讲政治的角度,深刻认识粉丝非理性声援、追星、传播娱乐等问题的严重危害,主动承担平台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广电总局的相关管理规定,实行总文案责任制和节目三 要做好节目播出工作,积极宣传崇德尚艺、提神的优秀节目。 为加强对网络综艺节目全过程的管理,依法开展与广告发布者、经纪企业、承包机构等关联方的合作,切实履行周边责任和延伸责任。 要做好内部人员培训工作,不断加强政治素质、媒体素养、业务水平,加强舆论监督判断,完善风险防范应急机制。 健全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在发生重大问题和重大舆论问题后,必须立即调查责任,对失职渎职人员严格追究责任。
原标题:北京广电局:网络综艺节目中严禁“用钱买票”
值班主任: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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