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采用试点在全国推开”
国家安全局等9个部门日前印发《国家组织关于药品集中采购和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确定在全国范围宣传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试点集中带量采购模式,使符合全国条件的医疗机构能够提供优质、廉价的试点药品,成为大众用药
迄今为止,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招聘试点(以下称为4+7试点)已在11个城市实施,从今年4月1日起全部落地。 意见认为,试点范围扩大将继续重复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由国家统一组织、试点城市和先行跟进试点省份以外的25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联盟,开展区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 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负责联合采购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具体实施。
购买的药品仍是4+7试验中评选出的25种普通名药品,多次符合优质标准,只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参照制剂、原研药,才有资格参加竞价。 允许从多个房子中选择,在各药品中选择公司通常不超过3家,中奖价格低于4+7试点中奖价格,购房协议期限设定为13年。
根据意见,该轮联盟购买的政策措施是有数量购买,以数量改变价格。 按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用量年药品总用量的50% 70%估算采购总量,为根据数量改变价格进行带数量采购。 并招募录用,保证录用; 质量优先,供应保障; 保证退钱,降低交易价格。
原标题: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录用考试在全国进行
值班主任: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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