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对属地网站进行备案:微博粉丝超3万的个体客户也需登记”
西部网信(记者刘望)西安市网报办公室今天( 7月14日)发出通知,决定在西安片区范围内开展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集中登记备案工作。 其中,粉丝超过3万人的本微博个人注册客人,个人证件地、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在西安管区的人也必须注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在本次登记备案的范围内: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西安辖区内属地网站:工商注册地(工商注册地与大本营地不一致的,应遵循大本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聘用者所在地、互联网接入地、计算机等终端设备所在地;
2、西安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的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公共平台;
3、中省信息网站驻西安频道、分站、职工站等分公司及商业网站设在西安的频道、分站、职工站等分公司;
4、粉丝超过3万人的本微博个人注册客户、个人证件地、地址地或经常居住在西安管区的,粉丝超过5万人的本微博用户注册,客户主体的证件地、工作地在西安管区的;
5、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人、管理者、招聘人中的任何一个在西安管区的。
登记备案所需的资料:
1、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备案需要入住的材料(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
2、其他公司或者个人的登记备案需要提供树立者、管理者、聘用者的身份证件;
3、公司或者个人必须填写相关备案登记表。
注册登记的时间:
开通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单位或个人,截止到年8月15日登录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打开西安市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集中备案登记的链接
之后,变更或者新注册开通的,必须在变更或者推送第一条新闻之日起30日内完成注册备案。
延期备案或未履行备案的,西安市互联网事务局根据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对相关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公示、协商、行政处罚,必要时还可提供互联网服务
新闻植入要确保真实、比较有效、规范化、完善。 如果报告虚假消息,西安市互联网事务局将依法依法解决。
原题:西安在属地网站注册的微博粉丝超过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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