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有权人”、“有钱人”减刑快问题,最高法将实施逐案审查”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夏道虎表示,当权者、富人被判刑后,减刑快、假释和临时监狱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时间短等现象得到了比较有效的抑制。 当天,全国减刑假释新闻化事务平台正式开通,年底前全面建成。
在年底之前通过法律检查等实现互联
全国减刑假释新闻化案件平台是最高法、最高检察厅、司法部共建的跨部门、跨地区的全国性减刑假释互联网化、阳光化、智能化案件平台。 按照当初的建设时间表,平台建设事业计划共分三个阶段。
年9月底前,各高级法院和减刑、假释年办案数在5000件以上的中级法院基本实现了与同级检察院、相关刑罚执行机关的互通; 到年底,各相关法院、检察院、刑罚执行机构基本要实现互联互通、网上办案的年底,全国各相关法院、检察院、刑罚执行机构全面完成了新闻化办公平台建设的各项工作。
现在,除了一些偏远省份外,许多省份都提前实现了全面互联互通,开始推进网上事件。 夏道虎说。
减刑、假释案件审判网络直播
平台运行后,整个案件就可以在线运行了。 夏道虎表示,监狱提交的案件应当先向检察院征求意见,检察院应当通过网络对申请减刑假释的案件提出监督意见。 监狱听取检察院的意见,把案件提交法院也是在网上。
在网上运行后,电子文件一键推送,法院在网上接收、立案、调查和审查阅卷功能。 新闻化事务平台的建设运营,可以防止减刑、假释环节出现不同于该案的判决,不影响人为干预,确保案件的客观公正。
平台的远程视频审判功能不仅可以实现法院、检察院、监狱之间的远程视频开庭,还可以在线直播减刑、假释案件的审判过程。 夏道虎说,他将确保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在阳光下进行。
据悉,新闻化事务平台全面建成后,将扩大公开新闻来源和新闻量,全面实现减刑假释案件立案公示、开庭公告、审判公开和文件互联网要求,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原县处级以上也需要申报审查
夏道虎表示,最高法建立了减刑、假释、临时狱外执业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规范职务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和临时狱外执业工作。 对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犯罪分子的减伪临时案件委托上级人民法院备案审查,对原厅长级以上职务犯罪分子的减伪临时案件层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审查。 备案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坚决纠正。
夏道虎表示,社会反响强烈的当权者、富人被判刑后减刑快、假释和短暂监禁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时间短等现象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抑制。
另外,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局长王进义介绍,司法部建立了职务犯罪罪犯的提交级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 规定,对原县处分级以上职务犯罪分子要求减刑、假释的案件,经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审查后提出。 要求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分子减刑、假释、在临时监狱外执行,并逐案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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