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案件纠错需要勇气 敢于公开承认错误”
不管是法院还是检察院,一起摆正冤案都不容易。 今天上午在四川代表团审议两高实务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坦言,案件纠错需要勇气,但事实上,纠错不仅是法院的错,也包括公安的错。 他说必须勇敢地公开承认社会上有错误。
他说,过去五年,一系列冤案得到纠正,人民群众对此表示赞赏,这方面的人民法院做了大量工作。 检察院和法院之间也形成了力量,包括检察院发现冤案,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抗诉,以及法院发现冤案,向检察院举报。
这必须有一定的勇气,勇敢地向社会坦白我们犯了错误。 曹建明表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的检察建议或抗诉,首先是纠正自己的错误,当时自己逮捕错误、起诉的法院纠错,证明当年的判决是错误的。
近年来,在与人大代表一起审议两所高校的实务报告时,纠正冤案多是曹建明的关键词之一。 年审议二高实务报告时,曹建明表示,政法机关要勇于承担责任,果断改正错误,也要果断追究责任,深入探讨,建立长期纠正冤案的机制,为自己的面子改正错误
曹建明说,当时沉痛而血的教训对检察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那就是如何重复事实关系、证据关系、手续关系,如何多次犯罪,大体上要坚决防止酷刑逼供,也要高度重视当事人、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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