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1名官员涉武汉生物疫苗案被处分”
标题:湖北省对武汉生物企业效价不合格百白破疫苗问题相关领导干部认真负责解释
湖北日报8月17日报道,经国家武汉生物企业效价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处置工作考核,公司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质量管理不到位、生产故障处置不当等问题,地方政府未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存在监管职责传递多重弱化等问题,存在地方监管部门日常监管不深、行政处罚力度轻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药品管理法》、《湖北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管办法》、《中共纪律处分条例》、 报告称,根据《中国共产党说明责任条例》和《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湖北省委批准,决定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政府、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机构的11名职务监督失职负责人认真负责。
1 .给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小川(牵头业务)党内警告、政务记录处分。
2 .对时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现任省政协常委曹敬兰(非中国共产党员)政务记给予大过处分。
3 )时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对原二级巡视员王元廷(年10月退休)党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 .给予武汉市政府副市长龙良文党内警告、政务记录处分。
5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彬党内严重警告,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6、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艾力党内严重警告,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和免职。
7 .对时任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现任省政府参事室参事肖红(非中国共产党员)政务记给予大过处分,省政府解除其参事职务。
8 .给予武汉市食品药品执法总队总队长金汉林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和免职。
9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处长范绪渊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免职。
10 )当时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监督管理到处都在进行,现任武汉市蔡甸区政协副主席陈俊(非中国共产党员)政务记被大过处分,免职。
11 .当时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现任江夏区统计局党组织书记,局长尹于华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
并责成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纠正对武汉生物企业的行政处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政府对省政府进行深入检查。
关于武汉生物企业,有关机构已经启动追究责任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认真追究。
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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