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支持国企总部转移到雄安新区”
今天傍晚,中共中央、国务院发表了重磅《指导意见》,支持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
《指导意见》提出,雄安新区的设立,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的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是重大的历史战术选择,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
要重复全球视线、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牢牢把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扛把子的初心,牢牢打造雄安质量、建设清廉洁白雄安、构建优质快速发展的全国模式。
要屡试不爽,坚决打破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条条框框、利益藩篱,向全国提供可宣传的经验。
根据《指导意见》
支持北京国有公司总部和分公司向雄安新区转移,在疏解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术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国有资本巩固和优越增长。
定位是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落实职住平衡要求,推动雄安新区居民居住的实现。 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严格控制周边房价,严防炒作投机行为。
支持双一流建设大学在雄安新区办学,以新机制、新模式建立雄安大学,统一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科研设施、科技创新平台,努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建立雄安新区与北京市、天津市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区的常态化干部人才交流机制。 制定符合雄安新区快速发展诉求的人才政策,对特殊人才实行特殊薪资。
制定有利于接受北京非首都职能疏解的人口迁移政策,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实行积分式户籍获取制度。
支持引进国际国内各种资本,参与雄安新区建设,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鼓励开放型平台、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国际合作平台在雄安新区优先布局。
支持雄安银行的设立,加大公司单位对雄安新区重要工程项目和雄安新区疏解的支持力度。 建设雄安股票交易所,支持股票众包融资等创新业务的先行试点。
以下是35个积分任务
1.深入推进疏解到雄安新区的国有公司和事业单位改革。
2.推动高端高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
3.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
4.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5.建立现代产权保护体系。
6.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快速发展战术。
7.建立科学高效的城市规划设计机制。
8.探索智能城市管理的新模式。
9.建立新的住房供应系统。
10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11 .加强城市安全稳定保障。
12 .推进现代教育体系的建设。
13 .创新医疗卫生系统和制度。
14 .推动文化行业的创新。
15 .完整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创业体系。
16 .建立灵活高效的使用者制度。
17 .建立科技人才激励机制。
18 .优化海外人才的引进和服务管理。
19 .革新土地管理制度。
20 .深化人口管理服务制度改革。
21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术。
22 .创新生态保护修复管理体系。
23 .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24 .完善的市场化生态保护机制。
25 .创新生态文明体制的结构。
26 .加强引智引导技术的引进。
27 .建立扩大开放的新机制。
28 .深化区域交流合作。
29 .加强财政支持。
30 .推进税收政策的创新。
31 .通过多渠道筹资。
32 .有序推进金融资源集聚。
33 .科学设置雄安新区管理机构。
34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
35 .建立事件后的监管系统。
(详情请参阅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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