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文规范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 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06-04 18: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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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 今天( 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规范死刑复核和执行程序,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司法解释,上级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发送依法制作的死刑审判文件时,应当告知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死刑阶段有权委托辩护人。
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障死刑复核和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告知上级人民法院在向被告人发送依法制作的死刑审判文件时,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在复核死刑阶段委托辩护人,并对告知情况进行调查。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的,辩护人应当自接到委托之日或者受委托之日起10日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相关手续,并自接到委托之日或者受委托之日起1个半月内提出辩护意见。
规定还提出,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可以申请会见近亲属。 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许可,并在执行死刑前及时安排。 但是,犯罪者拒绝会见的情况除外。 犯罪分子拒绝会见的,应当记录在案,及时通知近亲属,必要时应当进行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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